惡狼鐵槌敲死退休女師還性侵 更四審「大逆轉逃死」關鍵原因曝光

▲▼ 高雄高分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退休女師遭鐵槌敲死性侵,更四審惡狼逃死,關鍵原因出爐。(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2014年不滿女友提分手,酒後騎車閒晃行經左營哈囉市場時,臨時起意搶劫並殺害獨自買菜的陳姓退休女老師,過程中還以手指性侵、咬掉對方乳頭。高雄高分院7日更四審宣判,認為劉男強盜殺人屬隨機、偶發性犯行,非計畫性殺人,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事件發生在2014年12月,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酒後騎車閒晃行經左營哈囉市場時,發現陳女買菜後準備開車回家,臨時起意決定搶車找女友談判,趁著對方上車之際,從後方拿著鐵槌擊昏陳女,上車後發現排檔上鎖無法駛離,轉頭逼問陳女如何解鎖。

陳女此時由於重傷昏迷無法回答,他暴怒之下竟以鐵槌重擊陳女頭部13下,又搜刮陳婦皮包內2000元,還以手指性侵、咬掉對方乳頭,事後把陳女棄置、反鎖在車內,接著匆忙逃離現場,直到8小時後警方找到陳女屍體,事件因此曝光, 4天後他在楠梓區遭警方逮捕。

▲▼師鐸獎命案             。(圖/記者陳宏瑞攝)

▲死者陳女的丈夫痛批判決非常糟糕。(圖/記者陳宏瑞攝)

全案一、二審、更一、二、三審均認定,劉男犯下強盜殺人罪,累犯,強盜事實明確,且殺人手法特別殘忍,泯滅人性,無再教化遷善可能,審酌後判處劉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則認為,劉涉嫌搶劫2000元部分未善盡調查,且判死理由欠缺完備,有再調查釐清必要,撤銷更三審死刑判決,發回更四審。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合議庭認為,劉男搶劫2000元部分欠缺證據補強,且劉男在市場臨時起意強盜殺人,屬於隨機、偶發性犯行,非計畫性殺人,不符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且根據醫院鑑定報告,不能完全排除劉男友更生改善之可能,審酌後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劉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更四審判決,死者的丈夫7日下午接受媒體訪問,痛批更四審的判決是「最糟糕的判決」,法官認為劉男並非計畫殺人,但劉男從一開始買鐵槌將它鋸短方便攜帶,後來在市場發現他太太(死者),跟蹤、埋伏然後行兇,從頭到尾就是準備好要殺人,怎麼說不算是「計畫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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