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出國玩!28歲通緝犯「成功出境11次」 他和朋友都GG

通緝犯想出國!用合成照申請身分證及護照 竟成功出境11次

▲一名28歲范姓男子因為有案在身被通緝,但又很想出國玩,竟用合成證件照假冒,成功辦理護照。(示意圖/Pixabay)

文/CTWANT

一名28歲范姓男子因為有案在身被通緝,但又很想出國玩,竟與林姓友人商量後,將2人容貌相似之處,合成證件照,之後范男便拿林男戶口名簿去假裝申請補發身分證件,再拿身分證去申請護照,成功出國11次。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范男竟為躲避自身刑事責任,擅自以他人名義申領身分證、護照,最終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冒用身分而提出護照申請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4個月及5個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28歲范男因為有案在身,卻又想要出國,於是要求林姓友人幫忙,2人便在2018年前往北市六家某間照相館拍攝證件照。之後,范男再請他人,合成一張與2人容貌相似的證件照。

後來范男就拿著合成的照片及林姓友人的戶口名簿影本,假冒自己是林姓友人,申請補發身分證。拿到身分證後,范男又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林姓友人的名義及相關身分資料,填寫普通護照申請書,成功申辦林姓友人護照1本。

之後范男就拿著假冒的護照,在2018年2018年7月7日、7月8日、10月17日,2019年1月30日、3月15日、5月26日、6月10日、6月14日、7月16日、8月21日、10月15日多次出國。

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范男明知國民身分證及護照等證件均屬個人之重要身分表彰,亦涉及國家各主管機關對於領證人資格之管理,其竟為躲避自身刑事責任,擅自以他人名義申領上開證件,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對於國民身分證管理之正確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對於護照管理及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國民入出國管理之正確性。最終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冒用身分而提出護照申請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及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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