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赤腹游蛇」列瀕臨絕種保育類 獵捕最高罰百萬

▲赤腹游蛇列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林業保育署提供)

▲赤腹游蛇列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林業保育署提供,汪仁傑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以淡水魚類及蛙類為食的赤腹游蛇,近50年來因棲地消失及農藥汙染等因素,導致族群岌岌可危,農業部今(2日)公告將赤腹游蛇提升保育等級,由原本珍貴稀有改列為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並提醒民眾,若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其他利用情形等違法行為,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42條處以刑責及併科最高100萬元罰金。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背部棕黑、腹部及身側橘紅色搭配黑色條紋的赤腹游蛇,過去廣泛棲息於台灣西半部低海拔濕地、草澤、水田及池塘等淡水域環境,民國60年代以前被視為台灣常見的蛇種。隨著使用農藥及低海拔濕地、草澤等天然棲地陸續因土地開發而大量消失,赤腹游蛇於97年被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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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保育署指出,於98年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為期4年的全台灣半水棲蛇類族群分布調查,發現新竹以南的赤腹游蛇族群恐已消失殆盡,而台灣北部殘存族群數量更是岌岌可危,分布更為稀少。

林業保育署說明,為保育赤腹游蛇,已擬定保育行動計畫,也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台北市立動物園、台灣爬行類動物保育協會、國立宜蘭大學等機關團體共同協力推動各項保育措施。

林業保育署說,112年已將赤腹游蛇納入生態服務給付標的,鼓勵農民配合政府保育瀕危物種與重要棲地,還可領取「生態薪水」,只要在現存赤腹游蛇族群分布範圍的農牧用地,農地面積至少100平方米(0.01公頃)以上,全期農地維持蓄水,且全期農作不使用除草劑、具水生物毒性農藥、油劑與皂素類之防治資材,每年每公頃核發最高3萬元獎勵金。

林業保育署指出,若農民進一步營造適合的棲息環境,例如:營造埤塘、維護埤塘等自然生態,經執行機關評估確認具備赤腹游蛇可棲息利用條件者,每人每年再加發最高3萬元獎勵金。此外,若社區發展協會或在地團體成立巡守隊,定期巡護赤腹游蛇棲地,並協助營造植被、移除外來入侵種、通報違法捕捉保育類野生動物及環境污染等情事,最高每年可領6萬元獎勵。

▲赤腹游蛇列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林業保育署提供)

▲赤腹游蛇生態給付方案。(圖/林業保育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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