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討不到分手費 PO人夫裸照到正宮公司!法務妻崩潰提告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酒店妹不爽沒討到分手費,竟將人夫裸照PO到正宮任職的公司Google評論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外遇27歲的酒店妹小琳(化名),小琳明知陳男已婚有小孩,仍繼續與對方交往,但後來陳男擔心被老婆發現提分手,小琳先以裸照威脅陳男付分手費,遭拒後竟將照片PO到陳妻任職的公司Google評論區,讓擔任法務人員的正宮氣炸,連同老公和小三一起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與小琳應連帶賠償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與妻子結婚12年,育有3名子女,2020年陳男在酒店認識小琳後,2人過從甚密,進一步發展出婚外情,直到2021年11月陳男向小琳提出分手後,小琳自認遭戲弄,竟恐嚇陳男付分手費,否則就將他的裸照傳給正宮,遭陳男拒絕後,小琳先在陳妻IG為女兒慶生的照片下留言:「妳老公早就背叛妳了。」並將陳男裸照貼在陳妻任職的公司Google評論區及臉書,讓正宮崩潰怒告老公及小三。

小琳挨告後則辯稱,陳男夫妻感情不睦,是陳男單方面追求她,但她並未接受,後來陳男畏懼被老婆發現急欲與她撇清關係,又反悔贈送原先答應要給她的禮物,她認為遭對方戲弄,才會在陳妻IG留言,提醒她陳男在外追求他人,否認與陳男有不正當關係。

法官勘查小琳與陳男對話紀錄,發現小琳曾傳送陳男裸照恐嚇對方,陳男則回應「妳股票錢誰墊的,這些都是應該的?妳後來也知道有老婆,妳幹嘛繼續」、「妳繼續,我一定報警,我忍妳忍很久了」、「我真的沒看過分手還要跟人要錢的,不給妳錢就要用照片威脅的人」,小琳則回嗆「惡人先告狀」、「真可悲」、「羞辱你也不錯」。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小琳出庭時坦承與陳男自2021年初交往至同年11月,且依據2人對話紀錄足證小琳與陳男確實有逾越正常交友分際,且侵害陳妻配偶權,情節重大;審酌陳妻是法務人員,育有3名子女並扶養其母親,小琳目前工作收入不穩定,判決陳男與小琳應連帶賠償陳妻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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