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新設3處測速照相地點曝 3/1開拍...最高罰3萬6000元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道路筆直,限時速60公里,車輛容易超速行駛,新設測速照相機,將於3月1日開始執法(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道路筆直,限時速60公里,車輛容易超速行駛,新設測速照相機,將於3月1日開始執法。(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公布新設3處測速照相設備,將於113年3月1日起執法,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行駛。上述3處新設置測速照相地點分別位於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前、三灣鄉台3線101.2公里處及三義鄉140線19.9公里處,以上路段速限均為60公里。

竹南鎮公義路道路筆直且車流量大,易有車輛違規超速行駛;台3線三灣鄉路段多為彎道,常有外來遊客行經觀賞沿途美景,若在車速過快情形下,易失控衝往對向車道;而縣道140線原來在16.2至23.1公里設置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相關單位現地會勘後,考量生態保育及當地居民往來通行交通安全等因素,將偵測路段調整為16.2公里至16.9公里,並在19.9公里處設置測速照相機。

▲▼苗栗縣三義鄉140縣道19.9公里(上)及三灣鄉台3線101.2公里(下)新設測速照相機,3月1日開始執法,均限時速60公里。(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三義鄉140縣道19.9公里(上)及三灣鄉台3線101.2公里(下)新設測速照相機,3月1日開始執法,均限時速60公里。(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三義鄉140縣道19.9公里(上)及三灣鄉台3線101.2公里(下)新設測速照相機,3月1日開始執法,均限時速60公里。(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苗栗縣警局提醒,配合去年新修正交通法規新制,嚴重超速也由原先超速60公里降低為40公里,同時從原最高罰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希望駕駛人能遵守速限規定,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在易肇事路段設置測速照相設備,主要是讓駕駛人遵守車速限制,執法的目的不是開罰,而是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呼籲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

▲▼縣道140線區間測速,偵測路段調整為16.2公里至16.9公里。(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縣道140線區間測速,偵測路段調整為16.2公里至16.9公里。(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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