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女神曾格爾遭判賠30萬 二審淚訴:沒有的事實就是沒有

▲▼登山女神曾格爾二審出庭,律師吳光禾、律師吳彥鋒。(圖/記者吳銘峯攝)

▲登山女神曾格爾(右)二審出庭與律師吳光禾(左)。(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登山女神」曾格爾遭控與已婚陳姓富商,在疫情嚴峻間與相約三二行館開房「泡湯」,慘遭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起訴求償200萬,曾女一審敗訴須賠3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9日首度開庭,曾女最後含淚表示:沒有的事實就是沒有。希望能與陳男當庭對質。

曾格爾去年遭「公關女強人」岳啟儒起訴求償,岳女指稱去年8月29日疫情期間,曾女主動邀約相差26歲陳姓丈夫到三二行館SPA按摩並發生性行為,事後還傳訊息「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不堪的一切都從iPad意外發現,故認曾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當晚的行為確實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因此判決曾女敗訴,經審酌雙方資力後,判決曾女須賠償30萬元。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

曾女委任律師吳光禾表示,二審提出新證據,還原曾女、陳男間的對話內容,證實當時2人僅是在三二行館內的公開餐廳用餐,曾女並未進入當晚陳男所定的房間,二人並無發生關係;此外,也請求法院傳喚陳男出庭,讓二人在法庭上對質,還原真相。

▲▼登山女神曾格爾二審出庭,律師吳光禾、律師吳彥鋒。(圖/記者吳銘峯攝)

▲律師吳彥鋒說,當事人岳啟儒目前不想和解。(圖/記者吳銘峯攝)

至於岳女委任律師吳彥鋒則回應,「岳小姐目前來講,沒有一絲一毫的和解意願,套句現在流行的一句話:『不可以讓好人疲憊,讓壞人還精神抖擻』。」而他在庭上也強調,一審已經調查非常清楚,很多證據引用一審就足夠,也沒必要再度傳喚陳男到庭說明。

至於曾女結束庭訊後則落淚強調,「沒有的事實就是沒有...在攀登計畫上我付出了我的生命,所有的金錢,所有的時間,來努力執行這些計畫,為這片土地來爭取榮耀。所以我希望,陳先生你可以出來跟我對質,我希望法院可以還我一個清白,謝謝大家。」

▼曾格爾流淚表示,希望能與陳男當庭對質。(圖/記者吳銘峯攝)

▲▼登山女神曾格爾二審出庭,律師吳光禾、律師吳彥鋒。(圖/記者吳銘峯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