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30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呂金鎧案高院裁准重啟再審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圖/ETtoday資料照)

▲高等法院重啟呂金鎧案的再審程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麵包師傅呂金鎧被控於1993年底涉嫌性侵殺害某女大學生,最後2006年遭判20年定讞。「冤獄平反協會」認為本案頗有冤屈,因此展開救援,經過多次開庭後,高等法院19日裁准再審。冤平協會感謝高院的決定,也希望能在「確認知本案完整的科學證據下,重新審判」,還他清白。

本案發生於1993年12月間,當時范姓女大學生應徵家教,前往當時台北縣中和市公寓面談後,遭性侵殺害。案發後2週,檢警單位逮捕當時借住在此地的男子陳錫卿,陳男供稱當時租屋在此處的呂金鎧也是共犯,呂金鎧遭捕後,在警局寫下自白書,並製作自白筆錄,並與陳男進行現場模擬,2人均遭起訴。

呂金鎧喊冤,但一審將他判處死刑,上訴高等法院後,陳男於訴訟中也曾表示呂金鎧並未涉案,真兇是自己與其他之人。全案於2006年高等法院更六審時,雖囑託刑事局鑑定,但因刑事局並未有呂、陳2人檢體,無法確定;法院最後還是認定2人有罪,呂金鎧遭改判有期徒刑20年。呂金鎧放棄上訴,因此定讞。但陳男上訴,到更十一審又認定陳、呂為共犯,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間駁回上訴,陳男死刑定讞。

呂金鎧部分由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努力多時後,終於在19號獲得高院認同,裁准再審。對此,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葉建廷指出,「感謝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裁定開始再審,讓這起DNA冤錯案,能在案發30年後,重啟審判。呂金鎧自1994年1月9日遭收押後,失去自由19年,未曾放棄自己清白,感謝法院讓我們有機會在正確認知本案完整的科學證據下,重新審判。」

冤平協會秘書長羅士翔也說,本次是第四次向法院提出聲請,這次有出現新的DNA證據,以及一卷關鍵錄音帶,證明呂金鎧受到刑求而寫下自白;此外,監察院委託專家所做出的現場重建報告,也起了重要的功用,非常感謝高院明察秋毫,讓這起30年前的案件,有機會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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