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術家同居董座!狂曬名牌包甜喊:有人疼很幸福 正宮怒告

▲▼ 外遇,偷吃,劈腿,小三,婚外情。(圖/AI繪圖/Moonshot)

▲台北董座偷吃小三挨告,法院判他和小三連帶賠償100萬。(示意圖/AI繪圖/Moonshot)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貿易公司董座偷吃研究所女同學,對結縭17年的妻子提出離婚後,就般家和小三同居,期間小三不斷在臉書曬香奈兒、PARDA、Bottega Veneta等名牌包紙袋,甜喊「開心的不是有新包包而是有人疼」,讓正宮傷心對兩人提告求償400萬。台北地院審理,判董座和小三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100萬元。

正宮指控,她婚後和丈夫齊力經營事業,由丈夫擔任董事長。2010年12月丈夫卻突然提出離婚並搬離住處,她才輾轉得知丈夫偷吃研究所女同學,小三不僅喊他「老公」,兩人還一同前往烏來泡湯、過夜,丈夫甚至報公司的帳,為小三購買許多精品包和服飾,等於用夫妻共同努力的所得搞外遇,讓她知情後大受打擊,提告向兩人求償4百萬元。

正宮舉證,小三不僅在臉書曬香奈兒、PARDA、Bottega Veneta等名牌包紙袋,還放上戴名錶的照片,並於下面回覆推文時稱「百達翡麗手錶,○○鐘錶,一台賓士的價錢」,又在臉書曬LV包紙袋表示「謝謝那個有眼光的男人」、「有人疼很幸福」,「今天這2個包,1個是全台1件,1個是全台2件,還蠻不錯的新款」,同日又到ZARA狂買11件衣服,絕大部分都和丈夫信用卡消費紀錄吻合。

全案審理時,董座和小三都否認外遇。董座表示,小三是他研究所同班同學,也是他開設的藝術公司旗下藝術家,兩人僅因上課、業務往來見面。另有些禮品是他自用或未來準備贈送給客戶,僅讓小三借名牌袋子拍照,或因她信用不良才借她信用卡消費,都無法因此就證明兩人有超友誼關係。

法官審理認為,根據鐘錶公司回函,並無董座消費名錶紀錄,難以證明他贈錶給小三。不過兩人同居蘆洲、出遊、住飯店屬實,且根據董座消費紀錄,及小三張貼臉書文記載「開心的不是有新包包而是有人疼」、「老公送的」,可見董座確實送小三名牌包、鞋子、衣物等,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審酌人夫為3家公司董座、小三經營印尼峇里島Spa會館等情,判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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