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案提前休會拚選舉惹議 黃揚明:間接證明對選情不樂觀?

▲▼立法院院會 最低工資法表決 三讀 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表決通過12月20日至31日停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日提案「為立法委員及總統選舉前,停開院會及委員會」,立法院12日進行表決通過20日起至31日停會。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就在臉書表示,這個提前休會慣例是過去傳統藍綠為謀求選舉利益的舊習,這種慣例大可不必延續;他也提到,需要提早休會去拚選戰,也間接證明民進黨對選情有多麼不樂觀。

針對立法院提前休會,黃揚明表示,網路上湧現「薪水小偷」等批評,他坦言,這個提前休會慣例是過去傳統藍綠為謀求選舉利益,每四年就要上演一次的舊習,既然現在政壇常標榜「新政治」,那麼這種慣例大可不必延續。

黃揚明也提到,立法院的法定會期是規範在《憲法》第68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法定會期做好做滿,應該是基本要求,為了選舉而提前休會不僅違背人民所託付,也與選罷法法定競選期間的規範不符。

此外,黃揚明指出,我國各類公職人員的法定競選期間依據不同類別有不同日數,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第2項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為十日。」也就是說,法定的立委競選期間是明年1月3日至12日,「那為什麼立委可以不顧法令自行決定提前休會放競選假呢?」

黃揚明舉例,過去,被批評為「密室、黑箱」的朝野協商制度,在民進黨拿下國會多數之後,都已改革為全程直播,「那麼,自己決定何時放假的國會惡習,又豈有不改的道理呢?」他也補充,12月20日提前休會,其實只有一位立委有正當性請假,那就是參選副總統的吳欣盈,因為總統副總統的法定競選期間為28天。

黃揚明最後表示,務實地說,需要提早休會去拚選戰,也間接證明了民進黨對選情有多麼不樂觀,必須要花更多氣力、時間去拚博。他也附上附上第7屆以後的第8會期提前休會日,第7屆:2011年12月14日、第8屆:2015年12月18日、第9屆: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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