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軍只出一張嘴!喊3萬外帶18歲短裙妹 強脫內褲還耍賴慘了

▲▼警方因應選前淨化治安,安排一周連續舉辦擴大臨檢。(圖/記者邱中岳攝)

▲軍人上夜店外帶18歲短裙妹,卻在車上強脫短裙妹內褲猥褻挨告遭判10個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一名唐姓退伍職業軍人在去年2月還在服役時,前往夜店玩樂時,透過夜店公關認識剛滿18歲的A女。唐男先對A女說會給3萬元紅包,之後就將A帶出場吃消夜,未料在車上唐男竟將手伸進A女短裙內猥褻,遭A女激烈反抗才停手。事後唐男反悔不給3萬元,A女怒告強制猥褻罪,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認為唐男為逞私慾猥褻被害人,且偵訊期間毫無悔意,判唐男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2022年2月5日深夜唐男到台中知名MUSE夜店玩樂,透過公關認識A女,6日清晨唐男將A女帶出場吃宵夜,卻在車內不顧A女意願強行脫掉A女的短裙、內褲並加以猥褻,A女夾緊大腿,還又踢又踹唐男反抗,喊著「不要這樣」,唐男才停手。

事後A女透過IG傳訊息給唐男,要求唐男履行承諾,提到「昨天你說要包三萬給我要說到做到,昨天的事我還很不爽」、「也討厭你昨天對我做的事情」,但唐男僅回覆「好啦,對不起啦」,A女事後控告唐男強制猥褻。

唐男向法官辯稱,當天僅手放在肩膀上並輕拍,將A女當晚是穿著長褲,沒有猥褻,且A女係因沒拿到3萬元才誣告他。但法官根據兩人進超商監視器畫面確認A女當天穿著短裙,且唐男故意使用欺騙手段誘使A女上車,雖然A女事後向唐男討錢,並不能以此否定唐男的犯行,加上A女當時口頭及行為都反抗唐男,構成了強制猥褻的犯罪行為,判處唐男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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