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載民生物資併靠陸船走私 台籍貨船回北竿馬鼻灣秒遭移送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記者林名揚、郭玗潔/馬祖報導

端午節將至,各類民生物資需求增加。海巡署於12日查獲台籍「宏O號」貨船載大批民生物資,在我國限制水域外,疑似與陸籍船舶併靠走私。海巡人員蒐證後,等「宏」船一航進北竿馬鼻灣,立即由安檢所實施安全檢查,果然發現船上貨物短少,走私事證明確,全案依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函送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進行裁處。另大陸船舶部分,則將蒐證資料交由陸方查處。

金馬澎分署第10岸巡隊白沙安檢所人員於12日上午7時30分,發現台籍島際運輸中轉貨船「宏O號」自北竿白沙港申報出港時,船上載有大批民生物資,研判可能從事不法行為,立即啟動岸、海勤務部署,9時許該艇於亮島西南方5.6浬(限制水域外2.3浬),發現「宏」船疑似與陸籍不明船隻併靠接駁後分開情形。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經海巡艇蒐證發現,無船名陸籍貨船前甲板堆放不明貨品,因考量案發地點為我國限制水域外,隨即由海巡人員蒐證,並於「宏」船航進北竿馬鼻灣後,由橋仔安檢所、連江查緝隊等人員實施安全檢查,發現原船上載運之貨物有短少情形,走私事證明確,全案由第10岸巡隊及連江查緝隊依違反「海關緝私條例』函送海關裁罰,另中國大陸船舶部分,則將蒐證資料交由陸方深入查處。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海巡署於12日發現一艘台籍船隻,與大陸船隻併靠走私。(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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