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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刑事小隊長破案未記獎反遭職場霸凌 縣警局調查結果出爐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驚爆職場霸凌。(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張維崢13日於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中,指出雲林縣警察局一名鄭姓刑事小隊長在去年1月破獲重大槍毒案,不僅至今未敘獎、被檢舉,還遭到長官言語霸凌。雲林縣警局晚間近10時發出調查說明。

雲林縣警局表示,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於2021年12月間接獲線報指稱一名洪姓男子涉嫌持有槍砲彈藥組織販毒集團,經以鄭姓小隊長為專責承辦人成立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於2022年1月18日持搜索票前往屏東縣執行搜索拘捕,專案小組成員以優勢警力將洪男逮捕歸案,並起獲MP9烏茲衝鋒槍及海洛因等相關毒品。

▲雲林縣警察局長林故廷。(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警察局長林故廷一再強調,警察局絕對不會讓基層員警的付出白費,敘獎會秉持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圖/記者蔡佩旻攝)

此案經雲林縣警局初審認係屬冒生命危險偵破與社會秩序有關之重大刑事案件,經於2022年度第7次考績委員會會議決議,依序以專案小組專責承辦人鄭姓小隊長、執行攻堅為首人員吳姓隊員及特別出力人員林姓偵查佐等3員,檢件報請警政署提案特殊功績陞職審議會審議,後遭決議3員均未符合特殊功績陞職要件。

警政署亦於於2022年12月27日來函請雲林縣警局重新擬議相關出力人員行政獎勵並從優覈實敘獎,雲林縣警局對於此案相關出力人員經警政署審議未能符合特殊功績升職要件,給予尊重並深感遺憾。

雲林縣警局強調,此案因屬涉及多層次販賣毒品獎勵案件,現以溯源層級方式逐層追訴販賣毒品源頭,以求相關出力人員得以最高獎勵額度敘獎。另外,有關時任刑大大隊長疑有言詞不當相向一節,因該員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任職,雲林縣警局之調查結果將併案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參辦。

▲雲林縣議員張維崢。(圖/記者蔡佩旻攝)

▲雲林縣議員張維崢今日於雲林縣議會總質詢揭發刑大偵三隊鄭姓小隊長遭職場霸凌。(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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