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取名「海尼根」專賣海洛英 警過濾1個月監視器...終於逮到他

▲▼台中警方調閱1個多月前的上百支監視器,還好未被新影像洗板,順利逮捕綽號「海尼根」的毒犯。(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警方調閱1個多月前的上百支監視器,還好未被新影像洗板,順利逮捕綽號「海尼根」的毒犯。(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日前透過藥腳供出上游藥頭44歲的張姓男子,但交易時間是在1個多月前,警方仍不放棄,根據藥腳提供的時間、地點,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經過不斷交叉比對,還好影像還在,沒有被新影像「洗掉」,經由藥頭的機車車牌順利查出其身分。而張男不但吸食、販賣海洛英,啤酒也愛喝海尼根,就連Line也取名「海尼根」。

▲▼台中警方調閱1個多月前的上百支監視器,還好未被新影像洗板,順利逮捕綽號「海尼根」的毒犯。(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刑大偵五隊日前逮捕一名藥腳,該藥腳供稱毒品是1個月前向綽號「海尼根」購買,警方擔心時日過久,路口監視器影像會被新影像「洗板」之虞,錯失破案先機,但仍然抱著希望,調閱該交易地點四周2百公尺以內、交易時間前後1小時的所有監視器,影像數量高達上百支。

▲▼台中警方調閱1個多月前的上百支監視器,還好未被新影像洗板,順利逮捕綽號「海尼根」的毒犯。(圖/民眾提供,下同)

警方雖取得監視器,但也有可能換來一場空,因為影像資料太多,經逐一比對、抽絲剝繭,分析可疑人車,逐步縮小範圍,終於看到藥腳和藥頭,再往前追溯,依稀可見藥頭騎車身影,根據車牌查出藥頭身分。

警方上門逮人時,才發現張男已因毒品被別單位抓進台中看守所,經出示藥腳供詞和交易時地,張男坦承不諱,因此毒品案罪加一條,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販賣第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3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