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豐基金停贖引恐慌 未經核可就開賣...代理商老闆等7人判刑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在台灣銷售逾10年的澳豐金融集團旗下基金,以8%報酬率吸引投資人,去年(2022年)底陸續驚傳配息或贖回卻拿不到錢,引起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注意,檢調早在2019年就搜索偵辦國內銷售澳豐基金的主要通路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兆富負責人曾奎銘非法銷售未經核准的境外基金,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判刑2年3月、併科罰金500萬元,可上訴。

同案其他被告包括兆富公司副總經理張智瑋,判刑1年6月、併科罰金300萬元,另5名受僱招攬投資人購買澳豐基金、掛名副理或經理的男女業務員,各判刑4月到8月、各併科罰金50萬元到60萬元,3名認罪業務員有2人各獲緩刑4年、均須支付公庫40萬元,同樣可上訴。

判決指出,兆富公司從2014年1月到2018年8月間,在國內招攬客戶購買澳豐基金,吸收資金共3764萬餘美元,但澳豐基金屬於境外基金、未獲金管會核准在台銷售,兆富公司也沒取得銷售境外基金的許可與執照。

本案7名被告中,3名業務員坦承透過舉辦說明會、直接拜訪客戶等方式招攬投資澳豐基金,證人也證稱兆富業務員會陪同客戶前往香港開立匯款帳戶、協助與澳豐金融集團簽約買基金,若客戶投資金額夠大,業務員還提供後續對帳、重作易懂報表等服務,業務員若找到客戶投資3萬美元以上,可抽成當業績獎金。

但兆富董事長兼總經理曾奎銘、副總張智瑋等人矢口否認非法銷售境外基金,辯稱僅招募公司會員收取年費、提供國內外經濟分析、個人資產配置等建議,從沒推薦任何特定金融商品,客戶自行決定要不要買澳豐基金,並直接與澳豐集團簽約,跟兆富無關。

法官指檢方在兆富查扣大量澳豐基金文宣與投資組合規劃資料,內部文件也顯示兆富要求所屬依職等區分每月推銷澳豐基金的責任額,例如資深經理30萬美元、新人10萬美元,未達業績要被檢討,可見兆富平日業務就是非法招攬銷售境外基金,因此判7人均有罪,並沒收7人犯罪所得各252萬餘元到9000多元。

澳豐金融集團(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登記於地中海島國賽普勒斯,旗下基金以匯率套利型商品為主,通稱澳豐基金,每年報酬率平均可達8%,雖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在台銷售,但透過兆富公司等通路推銷招攬,在國內深受許多高端客戶青睞,包括股票上市櫃公司等法人機構也買了不少。

不過在台銷售超過10年的澳豐基金,去年底陸續出現投資人配息或申請贖回卻無限期拿不到錢的事件,澳豐集團今年(2023年)初更宣布暫停贖回,引發更多風暴,盛傳國內至少10家法人機構踩雷,已有上市櫃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承認遭澳豐基金卡住的投資款各數百萬美元到數千萬美元,其中不少投資人就是透過兆富公司購買澳豐基金。

本案檢調偵辦行動是在澳豐基金停贖事件爆發前就完成,金管會日前緊急聲明,澳豐基金在國內並非合法登記的境外基金、不得銷售與私募,兆富公司也沒註冊投信、投顧事業或申請單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不得在國內從事銷售投資境外基金,呼籲國人應透過合法機構購買,並確認投資標的合法性,相關公會已設置專區供投資人查詢合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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