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買票羈押150天「無保釋回」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今補宣誓就職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補行宣誓。(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補行宣誓。(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去年九合一大選,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施父施復興選前3天被檢方查獲以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涉嫌綁樁,等同以7500元到55,000元不等金額行賄,被依違反選罷法羈押禁見長達150天,4月20日經彰化地院當庭釋放,另定於6月15日宣判。施嘉華26日上午在彰化縣議會補行宣誓就職,多名議員紛紛為他關心,加油打氣。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補行宣誓。(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施嘉華在受訪時表示,「這將近半年的風波,造成社會紛擾,向社會大眾致歉,對於和美鎮、伸港鄉、線西鄉的鄉民服務不會停止,會努力的監督縣政,繼續為民眾謀福利,並尊重司法,我也會努力的向法官證明自己的清白。」

施嘉華競選第三選區縣議員(和美、伸港、線西)縣議員,被檢警查出和父親涉嫌用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競選文宣品方式賄選,投票前3天(11月23日)檢方依違反選罷法將施妻與林姓樁腳等6人分別以20萬到1萬不等交保,而施嘉華與施父均否認賄選,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法官裁准羈押禁見,投票當天在地方仍催出7,030高票當選。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補行宣誓。(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環海法律事務所廖國竣律師表示,本件之所有證人均表示,施嘉華議員並非無償贊助,有兩位證人因有多次追加訂購之故,欲選後再結算,另外三位候選人表示已經給付,僅因陳述給付時點時記憶有錯漏,而被檢察官以賄選罪起訴。然而本案所有訂購者與施嘉華議員均表示,雙方並無討論不用給付購買價金以之換取「訂購者及其家人之選票」。本件賄選案,在最基本之法條構成要件上就未構成,故期待公正的司法,還給施嘉華議員清白。

▲彰化縣議員施嘉華補行宣誓。(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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