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無照少年向友人借車子開,不料撞死逆向迎面而來的單車老翁。(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17歲黃姓少年13日晚上和19歲劉姓男子通宵歡唱,直到隔天凌晨4點解散,無駕照的少年向劉男借車開,劉男當下沒有查證有無駕照一口允諾,不料少年開上路後,竟在路口撞上逆向迎面而來騎腳踏車的83歲郭姓男子,郭男送醫搶救,18日下午急救無效拔管,警方除將少年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外,對答應借車的劉男也會被罰。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3月14日凌晨4點26分,獲報美村路一段與向上北路口有車禍,經趕往處理,1輛自小客車停在內側車道,車後地上1輛腳踏車倒地,地面躺著1人,渾身是血,腳踏車旁有灘血跡,自小客車擋風玻璃破裂,保險桿掉落。
經查駕駛是黃姓少年,無照,沒受傷,傷者送醫急救,2人酒測值均為零,傷者搶救無效,昨天下午2點宣告不治。
警方初步調查,少年雖未注意車前狀況,但郭男逆向且跨越雙黃線,全案仍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轉交通大隊釐清肇事原因。
警方表示,少年無照竟敢開車,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偵辦;出借車子的劉男則說不知黃男姓名、年紀,只知綽號,也不知沒有駕照,顯是辯解之詞,將依違反道交條例,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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