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吵架怒摔女兒 分居30年被離婚反嗆妻:我又沒做什麼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梅(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婚後嗜賭成性、負債累累,不僅將女兒的2萬元醫藥費花掉,還曾因為吵架生氣,就當眾摔傷女兒,她一氣之下決定帶著孩子們回娘家,夫妻倆至今已分居超過30年,卻還是會收到夫家人電話逼迫重修舊好,實在忍無可忍,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獲得南投地院法官裁定准許。

▲▼女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德承認曾摔傷女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梅在判決書中提到,婚後育有2名女兒,丈夫生活作息不規律,時常晚歸或是徹夜未歸,理由都是工廠加班,實際行蹤卻無人知曉,後來因為積欠賭債四處借錢,幫忙還債已經成為她的日常生活,每次丈夫都會許諾絕不再犯,真實情況卻是變本加厲,婆婆還多次要求她向公司借錢幫忙還債,她實在忍無可忍,因而決定帶著孩子們回娘家住。

小梅接著指出,大女兒8個月大時因為高燒不退送醫,丈夫居然把2萬元醫藥費花掉,直到前往醫院繳費時才告知;此外,丈夫1991年6月間因為夫妻吵架,竟當著全家人的面摔傷當時年幼的女兒,如今夫妻倆已經分居超過30年,她仍會收到婆婆或丈夫的電話,逼迫重修舊好,拒絕便會遭到髒話辱罵,甚至恐嚇詛咒,讓她身心受創,最終決定訴請離婚。

對於妻子的指控,阿德辯稱,「我又沒做什麼為什麼要離婚?」他沒有做對不起妻子和孩子的事情,也沒有妨礙對方的生活,雖然過去確實曾因為夫妻吵架摔傷女兒,但當時他喝醉酒,不是故意的,「之後父母就把我帶回去台中,沒有機會再回去南投。我曾拜託3位里長去講,小梅都不讓我回去。」

雙方的女兒則證稱,自從有記憶以來,就沒印象和父親同住過,至今大約已有30年,有聽說雙親是因為父親賭博的關係分居,印象中父親大概1年會來探望家人2次,或者由母親在每年農曆過年時,帶著姊妹倆去祖父母家圍爐。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小梅與阿德已經分居超過30年,互動很少,小梅堅決請求離婚,阿德則坦承有摔傷過女兒,而且表明沒有什麼答辯理由,可見雙方都已無意維持這段婚姻,最終裁定准許女方的請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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