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隻「豬仔」賺10萬!E奶女蛇頭羈押7個月 再被這法院接著收押

▲彰化E奶女蛇頭。(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彰化E奶女蛇頭。(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8月15日破獲以女子張惟甄(41歲)為首的人蛇集團,成功攔截救出5名「豬仔」,張女因涉嫌重大,羈押禁見至今將近7個月,彰化地院法官將於3月23日審理終結,定3月30日宣判並裁定停止羈押,不過由於另有共犯在台中地院羈押審理中,因此將張女移送台中地院後,由台中地院裁定繼續羈押。

▲彰化E奶女蛇頭。(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彰化E奶女蛇頭左右手被逮。(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回顧案情,張女鎖定年輕人追求高薪、工作輕鬆的心態,在網路上招募到柬埔寨工作,謊稱工作用容是打字、查電腦及博奕,一切都合法,她每招募的1人,可拿10萬元佣金,1人僅收1萬至1萬6千元。

檢方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該集團為跨國犯罪組織,區分為「人事組」、「機房組」、「後勤組」等業務分工,而張惟甄等人負責「人事組」業務,採取正招、騙招等2種方式招募新人,其中「騙招」即係以刊登電腦打字快速賺錢等訊息作為詐術,使人受騙前往柬埔寨、泰國等地。

檢警組成專案小組於8月15日逮捕到張女,她成功誘騙多名被害人出國,另也有因檢警即時查獲而尚未出境。

▲彰化E奶女蛇頭。(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彰化E奶女蛇頭被逮。(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張女因涉妨害自由等案件羈押禁見至今,彰化地院法官訊問後,認張女涉犯刑法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既遂罪、及未遂罪、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自去年10月6日起執行羈押2月,1月6日延押2月。由於該案將於3月23日審理終結,3月30日宣判,已無繼續羈押必要而准予停止羈押,不過由於另有共犯在台中地院羈押審理中,因此將張女移送台中地院後,由台中地院裁定繼續羈押。

去年8月張女被檢警追捕到案,很快又逮到她的左右手邱男及林男, 2人於6月間在網路上就騙到王女、許男,安排2人出境到柬埔寨,抽佣12萬元,也被羈押禁見,但因歷次供詞不一,且與被害人、共犯張惟甄所述仍有出入,因此邱男自12月15日延押3月。

▲彰化E奶女蛇頭。(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檢警從女蛇頭幹部身上查獲的手機及存簿等資料。(資料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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