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坐林杏兒前夫車買票「一點意思」 9里長不認收賄辯詞曝

▲國民黨中常會,中常委林杏兒。(圖/記者林敬旻攝)

▲北市議員林杏兒捲賄選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全案由士林法院民庭審理中。(資料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賠了夫人又折兵!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去年9合1大選前,因林杏兒選情告急,乘坐由林杏兒郭姓前夫提供的車輛,駕駛爲林現任李姓助理,到士林、北投以現金1萬元向數名里長請求支持,檢調介入後,車子竟被巧妙處理掉。士林地檢署23日偵結,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蕭、曾,另9里長因否認收賄也遭訴,至於郭、李僅被列為證人身份。

起訴指出,曾、蕭2人認林杏兒選情不佳,有落選之餘,去年11月22日2人在林杏兒競選總部集合,再由林競選總部李姓志工(現為林的議員助理),駕駛林杏兒郭姓前夫提供的車輛,搭載蕭景田、曾繁川陸續到士林、北投區里長服務處拜訪。

蕭跟著曾規劃的名單,馬不停蹄去了忠誠里、文化里、社子里等共10個里長候選人服務處,並向對方表示「林杏兒選情告急,信封內的錢是一點意思,希望幫忙支持」,且交付放有林的選舉文宣。

▼蕭景田走訪北投、士林區里長服務處車輛,為林杏兒前夫提供。(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   蕭景田   。(圖/記者黃宥寧攝)

偵查時,蕭坦承有交付6千或1萬給里長候選人,但否認是請求支持林杏兒當選,曾繁川則解釋,有陪同拜會,現金都是蕭景田提供,但否認有行賄主觀犯意。

左姓、周姓等9名里長都指出,曾、蕭交付6千到1萬現金,同時也說「希望國民黨全上、4議員全上,特別是林杏兒」,但9人一致否認有收賄,有人說現金是蕭祝福高票當選及活動費用及加菜金等。

李姓志工偵查時說,搭載曾、蕭車輛是林杏兒前夫提供的,有經過他同意才開車去拜會里長,當時車上有看到裝有競選文宣的塑膠提袋,且當天也是都按照蕭指示開車。郭姓前夫也說,車輛是他提供給林杏兒競選時所專用的,

當中,葉姓證人更指出,汪姓里長有請她打開蕭給的牛皮紙袋,裡面裝有10張1000元,當時汪則先前還回去並錄音自保。

檢方根據,曾繁川家扣得的1萬元牛皮信封袋、汪姓里長錄音檔、及汪姓里長與曾繁川LINE對話等,認蕭、曾2人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9名里長也被依投票受賄罪起訴,同時檢方也考量若9名里長在審理中坦承犯行,會建請法官予以緩刑,以勵自心;至於另名張姓里長因偵查中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獲緩起訴。

至於,現為林杏兒議員李姓助理、郭姓前夫均因不知情曾、蕭行賄,僅被列為證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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