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代管過世公公52萬退休金不還 嗆夫要均分!結局全沒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江姓男子的父親在2016年4月間過世,他將父親的退休金、勞保喪葬補助費、奠儀等費用共計52萬元,寄託妻子代為保管,沒想到同年底要求返回,卻挨嗆「你以為錢那麼好用」,不得已才決定提出告訴。雖然江妻主張這筆錢應該由她和丈夫均分,但花蓮地院法官不採信,最終判她應返還丈夫5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家庭,夫妻,家暴。(圖/CFP)

▲江男想要回寄託妻子保管的款項,妻子卻主張應該均分。(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江男在判決書中主張,2016年4月間父親過世之後,他將退休金、勞保喪葬補助費、奠儀共52萬元,寄託妻子(現已離婚)保管,2016年底他表示想要終止消費寄託契約,催促妻子將款項返還,竟遭反嗆「你以為錢那麼好用」,之後妻子便置之不理,也未交代金錢流向。

江男強調,當初他是將錢以現金的方式一次交付給妻子,妻子卻說他是分成現金和電匯兩種形式存入岳母的帳戶,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況且妻子在2014年間自行離家出走,卻要求他幫忙分擔買車、旅遊、以及信用卡的費用,根本毫無道理,不得已只好提出告訴,希望能拿回這筆錢。

江妻則表示,丈夫主張的金額與實際交付的金額數目不符,丈夫應該提出相關費用明細,當初確實是分成現金和電匯兩種方式交付,丈夫也有把錢領出去使用,她只有收受代為保管;此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從未幫忙分擔家庭開銷、子女扶養費用,她認為這筆錢應該均分,而關於寄託款項的部分,她曾拿5萬元買中古機車給次子、8萬元帶2個小孩出國玩,以及繳交7.5萬元的卡費。

花蓮地院法官認為,江男將錢交給妻子保管,有LINE對話紀錄截圖為證,江妻也沒有提出異議,可見這部分是真實的,雙方確實有消費寄託關係存在,男方得以要求返還款項。

法官接著說,雖然江妻也有提出支出明細表說明金錢用途,但這些都是她自行手寫記錄在存摺內頁的,性質上屬於私文書,上面記載的日期、金額以及摘要,均未經過雙方簽名認可,而且江男已經否認內容的真實性,她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佐證,僅憑空言抗辯要求均分款項,難以令人信服,最終裁定她應該將52萬元全數還給丈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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