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勒殺女友遭判無期徒刑還嫌太重 上訴求輕判

▲▼板橋情殺案,張男。(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監視器拍下張男犯案後的身影。(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張姓健身教練,不甘與女友分手,在網路上搜尋各式殺人手法,於去年2月間在板橋租屋處徒手掐斃女友,之後並試圖自戕遭救回。一審將他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他主張自首應該減刑,請求法院輕判;也說未來希望能「在監獄中做手工」賠償被害家屬。

本案發生於去年2月,張男不滿女友打算分手竟萌生殺意,一開始用YouTube搜尋殺人手法,並自2月中後向友人表達殺人念頭。案發當天下午4時許,張男約好與女友到共同租屋處見面,一同整理物品。晚間8時許,張男趁女友背對側躺在床上之際,徒手勒斃女友,嘴中還不停唸著「你先走,我等一下就跟上」。

張男犯案後隨即聯絡友人,交代後事並表明自己打算輕生,友人趕緊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房門上鎖,至於屋內的張男發現警察前來,立刻持西瓜刀自戕,造成胸部穿刺傷及肺葉裂傷,最終仍被警方破門後救下,送醫撿回一命。檢方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張男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與檢方均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10日首度開庭審理。張男上訴時主張原審判刑太重,他表示自己並非預謀殺人,乃是臨時起意而犯案;另外他也認為自己符合自首要件,應該減刑。至於他的女律師辯護人也說,張男並未使用刀刃,事後也沒有毀棄損壞屍體,犯後也感到抱歉、坦承犯罪,應該獲得更輕的刑度。

法官詢問他是否與被害家屬和解,律師答辯說已經主動聯繫對方的辯護律師,但對方目前仍未回電。另外法官再問,是否有提出賠償和解計畫?張男竟回應,未來希望能「在監獄中做手工」賠償被害家屬。法院諭知候核辦,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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