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警性侵還偷拍22少年 國道警方出手懲處...7相關主管記過

▲▼  國道警察局追究相關主官責任,對7名主官管記過懲處。(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 國道警察局追究相關主官責任,對7名主管記過懲處。(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前國道第9公路警察大隊27歲鄭姓警務員,涉嫌以約砲軟體性侵15歲少年,上個月初,檢調依加重強制性交、兒少性剝削等罪起訴,檢警調查至少有22名少年受害,檢方再追加起訴;國道警上月也作出行政處分,追究7名官警考核監督責任,各給出1至2小過的處分。

檢方查出,鄭員9月初利用網路交友,將15歲少年約到北市一處公廁發生性行為,少年返家後告訴父親全案曝光,檢警到其家中搜索後,竟發現10餘名受害少年的不雅照,鄭員除了遭羈押禁見外,國道警察局也召開考績會,立即將鄭員記2大過免職,3名主管也連帶處分。

鄭員當初到案時,坦承與男童發生性關係,否認有性侵,檢警前往鄭員家中搜索時,找到大量不雅照片,甚至還有鄭員與少年互傳裸照的私密對話紀錄,檢察官查出,鄭員從2018年起,陸續以出遊、聊天為由,邀約未滿16歲等男子見面性交或強制性交、拍攝性交影照,針對他性侵9被害人部分偵結起訴。

8日北檢將鄭男追加起訴,新增13名受害少年,部分遭到偷拍,主要靠鄭員的對話紀錄逐一搜尋受害者,並找來作證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併案審理。

國道警察局表示,對於該員發生此事,國道警深感遺憾與抱歉,9月13日晚上9時許,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鄭員記二大過免職。另,相關主管也連帶作出懲處。

國道警表示,國道第九大隊大隊長徐進修(鄭任職時未滿四個月)依「考核監督責任懲處基準表」之規定不予究責外,前任第五大隊長黃得彰核記小過一次、現任五大大隊長朱和貴記過兩次,現任五大隊駐區督察員梁琮詠記過一次,前任五大大副大隊長吳文成申誡二次、現任副大隊長王怡仁記過一次,五大隊督察組長王劭涵記過一次、及現任交通組長劉駿業記過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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