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誘人夫:會議室等你 公司當砲房「狂啪20次」妻崩潰提告

▲▼上班族,OL,女同事。(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偷吃女同事,2人經常相約會議室激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偷吃女同事,女同事還傳訊給他說「天會黑,人會變…只有我心從未變過,我一樣在會議室等你」,2人經常相約在公司會議室激戰,被妻子發現後,對女同事提告求償5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判女同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正宮指控,丈夫和小三是同事,她發現丈夫出軌後,曾於2019年7月到小三的臉書貼文下留言,讓她知道丈夫有家室,但小三仍繼續和她丈夫交往、上床,還一同出遊、拍攝親密合照,讓她感到痛苦不已,提告向小三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表示只和人夫從2019年6月起交往半年,但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不過人夫卻出庭證稱,2人在交往期間經常利用凌晨的休息時間,在公司會議室發生性行為,至少超過10次,甚至可能有到20次。

法官檢視人夫和小三的訊息,發現小三曾對人夫說「天會黑,人會變…只有我心從未變過我一樣在會議室等你」、「花了一年多在愛你」等語,並直至去年10月都還傳訊給人夫「回然(想)你的親吻…摟著抱著,那些激情、那些留宿陪伴」,人夫則冷淡回應「早就結束了,而且當初要不是妳主動叫我去買保險套,然後去前夫家做那種是(事),其實就不會有後續的發展」,小三對此也未否認,法官認定小三與人夫發生性行為「至少1次以上」,已侵害正宮配偶權,應賠償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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