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濫砍2200公斤肖楠木 見警察還想跑「車卡溪床」慘了

記者蔡文淵、郭玗潔/苗栗報導

保七總隊於11月21日14時在大安溪溪床發現一輛無牌拼裝吉普車,車後使用帆布覆蓋,看到警方還加速逃逸,經警方包夾,讓吉普車受困於溪邊只能就範。警方發現,該車帆布下藏了3根貴重肖楠木,重量達2200多公斤,粗估價值約31萬餘元,當場查扣木材、吉普車等物,並循線追查賴姓嫌犯及其可能同夥,全案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在大安溪查到山老鼠盜伐2200多公斤的肖楠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保七總隊在大安溪查到山老鼠盜伐2200多公斤的肖楠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下同)

警政署保七總隊與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組合人力,至大安溪上游林班地執行深山特遣勤務,於11月21日14時許,在大安溪事業區第84林班地日向溪口溪床,發現一部疑似載運木頭無牌拼裝車,隨即喝令其停車並發動攔查,嫌犯卻不聽勸告,並加速向上游逃逸,但仍遭警方包夾,讓該吉普車受困於溪邊就逮。

▲保七總隊在大安溪查到山老鼠盜伐2200多公斤的肖楠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經警方檢視吉普車上以帆布包覆的3根木材,並經由林管處人員辨識後,確認為貴重肖楠木,重量2200多公斤,粗估價值約31萬餘元。警方當場查扣賴姓嫌犯所駕駛的無牌拼裝吉普車1部、手機1部、鏈鋸1台等犯案工具及3根貴重肖楠木,並循線追查賴姓嫌犯及其可能同夥,全案將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森林具有涵養水土重要功能,也是全民共有的珍貴資產,大家都應珍視及維護資源的永續,破壞山林者將被嚴懲嚴辦,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1至7年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2分之1,併科1百萬以上2千萬以下罰金。民眾若發現有人破壞山林,請逕向保七總隊轄下第4至第9大隊或林務局「山老鼠雷達站」LINE平台或0800-000-930(救山林專線)反映。

▲保七總隊在大安溪查到山老鼠盜伐2200多公斤的肖楠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保七總隊在大安溪查到山老鼠盜伐2200多公斤的肖楠木。(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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