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小貨車與救護車擦撞...「烏龜翻」躺田中!5人受傷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三星鄉三星路二段與照林路一段口14日上午7時45分發生事故,一輛小貨車綠燈直行時與救護車碰撞,停等紅燈中的另輛自小客車也遭波及。小貨車翻覆田中、車上2人輕傷,救護車內駕駛、副駕駛、病患與陪伴家人3人均輕傷送醫。肇事原因正調查中。

▲▼宜蘭自小貨車與與救護車擦撞後翻田中,另一白車也受波及,這起車禍共3車5人傷。(圖/讀者提供,下同)

▲宜蘭自小貨車與與救護車擦撞後翻田中,另一白車也受波及,這起車禍共3車5人傷。(圖/讀者提供,下同)

三星分局14日7時45分許獲報,三星鄉三星路二段與照林路一段口處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處理後發現,一輛由裴姓男駕駛的小貨車,行經上述地點綠燈時由南向北行駛,與林男所駕駛的消防救護車(由西向東行駛)在路口發生交擦撞。

▲▼宜蘭自小貨車與與救護車擦撞後翻田中,另一白車也受波及,這起車禍共3車5人傷。(圖/讀者提供,下同)

▲▼宜蘭自小貨車與與救護車擦撞後翻田中,另一白車也受波及,這起車禍共3車5人傷。(圖/讀者提供,下同)

救護車遭撞擊後,波及對向停等紅燈中的另台自小客車,小貨車裴姓男駕駛及車上另一乘客輕傷,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救護。救護車內駕駛、副駕駛、病患與陪伴家人均輕傷送醫,而遭波及自小客車林姓駕駛則無受傷。

救護車與遭波及車輛駕駛均無酒精反應,自小貨車駕駛裴男則是待抽血檢驗。

三星分局呼籲,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另,針對這起事故,事發前自小貨車行徑方向是綠燈直行,將釐清肇事原因,再行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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