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兄和小舅輪流侵犯!少女淚訴「我受不了」 嬤重男輕女還幫孫說話

▲桃園市八德區某修車廠顧姓負責人去年連續對女性友人在酒品內摻入「生命之水」灌醉再藉機性侵,遭桃檢聲押獲准,最近聲請撤銷羈押遭地院駁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方從小受家人侵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東一名少女小方(化名)從國小開始受到小舅侵犯,她同母異父的哥哥和表哥也都對她上下其手,但家裡重男輕女情況嚴重,沒有人會幫助她,直到上了大學才和師長求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2019年在家中遭哥哥強迫親吻,胸部、臀部和下體都被摸遍,同一期間小方表哥也在房間做了同樣的事,但情節最嚴重的,是小舅從小方國小時就對她伸出狼爪。

小方指控,小舅在外地工作,但一回家就會對她猥褻,她回想在小學四年級時,小舅睡在她下舖,說肚子餓要求她去煮飯,但趁她下床時把她抱起,將手指插入其下體還強脫她褲子打算性侵,在她反抗下才停止。

小方上了大學才意識到身體遭侵犯,但家裡重男輕女,沒有人會站在她這邊,便決定向師長求助,傳訊息給老師說「我哥哥他們都對我做一些讓我很不舒服的事情,老師我很想講,我不敢,我可以講了嗎,我受不了」。

小方阿嬤作證時,言語間明顯偏袒家中男性,但小方大學師長表示,小方在敘述此事時不斷哭泣,還出現自傷、自責情形。小方國中的輔導老師也作證指出,小方受到家人施暴,在九年級時表現相當不對勁,呈現對男性很恐懼的狀態。

法官考量,小方提出只要被告受懲罰不須賠償,而兩兄長皆坦承犯行並感到懊悔,分別判處其哥哥與表哥9個月、10個月徒刑。台東地檢署則因小舅不斷否認犯行,考量年代久遠、沒有直接證據,訴請無罪,但法官採信小方說法,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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