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妹被白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許姓男子2020年3月3日與一名泰國女子進行性交易,完事後卻沒有付錢直接離開,馬伕李男氣得找人到許男家堵人,討錢不成便動手狂毆並強迫簽下3千元本票。
根據判決書內容,李男同年3月5日晚間和友人一同前往許男住處討錢失敗,便聯手毆打狂踹後將許男拖出門外,並強拉至車上,開往彰化某透天厝。
李男接著將許男押入屋內毆打,造成下唇鈍傷、右臉挫傷、左側前臂挫傷及右側手部挫傷,並逼迫許男簽下本票。
許男被親友發現身上傷勢後,才被帶去就醫並報警。不過許男自知沒付錢有錯在先,並未提起傷害告訴,檢方則認為李男涉妨害自由罪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李男不用正當途徑解決債務糾紛,竟夥同他人剝奪許男行動自由,但犯後態度良好,並私下與許男達成和解,考量李男目前從事白牌計程車司機兼職廚師,需扶養11歲兒子,並負責接送爺爺至醫院回診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判其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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