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虐5歲童逼舔尿「打到失明吐白沫」 惡保母夫妻二審重判10年半

▲▼宜蘭無照保母夫婦曾冠羚、許鈞恩夫婦。(圖/記者吳銘峯攝)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中)收費照顧5歲女童,僅1個月就將女童凌虐成重傷。(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受許姓女子之託,以每月2萬元酬勞全天照顧許女的5歲女兒,但2夫婦卻涉想盡辦法虐待女童,包括不給飯吃、毒打、逼喝尿等,女童短短1個月就被虐到腦傷失語、雙眼幾乎全盲,終身無法復原。曾女跟丈夫一審各被判刑9年與8年,檢方上訴二審求重判,許男竟當庭說:「我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高院審理認定夫妻倆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與痛苦,今加重改判2人均10年6月徒刑,可上訴。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兩人摧殘受害女童的人性尊嚴,對女童的身心健全與發育造成嚴重危害,且持續逾1個月,不僅罔顧許女託付的信任,夫妻倆還用通訊軟體討論凌虐的新花樣,儘管2人無前科,但案發至今仍未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加上一審量刑沒充分評價2人惡行,因此加重改判。

▲▼宜蘭5歲女童慘遭保母曾冠羚、許鈞恩夫婦凌虐,右眼失明,全身是傷。(圖/女童母親提供)

▲宜蘭5歲女童慘遭無照保母曾冠羚、許鈞恩夫婦凌虐,雙眼幾乎全盲,全身是傷。(圖/女童母親提供)

本案源於許姓女子去年(2021年)因為要到外地工作,無法將5歲女兒帶在身邊,於是透過臉書找上可全日照顧小孩的保母曾冠羚,從同年2月1日起,以每月2萬元酬勞將女兒託給曾女照料,不料曾女根本沒有合格保母證照,女童更有如掉入地獄,慘遭曾女和丈夫許鈞恩當成凌虐的玩物,第1天就被曾女扯頭髮、打耳光。

之後許男加入一起施暴,找理由隨便踹踢女童,和曾女不時抓起女童雙腳倒立、猛力旋轉搖晃,或拗折、反扣女童小手,不給女童吃飯,體罰女童反覆快速跳躍,逼她趴在地上舔尿,拿抓癢棒「不求人」毒打女童,或拿整捲垃圾袋、裝滿水的保特瓶砸女童身體,女童想逃跑但被夫妻倆捉回來,又是一頓痛打。

女童不堪受虐,同年3月5日深夜11點多在家口吐白沫倒地,送到醫院急救時,醫護人員被小小身軀上的無數傷痕驚呆,火速通報檢警逮捕曾女和許男。經檢查治療,女童全身有數10處挫傷及瘀傷,並有顱內出血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造成失語和雙眼幾乎全盲等傷害,且終身難以復原。

曾女和許男到案承認對女童施暴,曾女推稱是丈夫故意讓女童挨餓、故意打女童的頭部,女童的重傷害結果與她無關,但夫妻倆說不出為何要如此虐待女童。

▲▼宜蘭無照保母夫婦曾冠羚、許鈞恩夫婦。(圖/記者吳銘峯攝)

▲許鈞恩與擔任保母的妻子曾冠羚共同凌虐5歲女童成傷,到高院出庭聲稱「帶2萬元要賠償」。(圖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法官查出受害女童遭虐期間,曾女常傳訊息給出門工作的許男抱怨女童,聲稱女童「氣死我」、「今天都不給她吃飯」,且曾女雖心虛女童「肋骨都這樣屬的(應為「數得」)出來」、「很怕她餓死」、「還要讓她餓嗎」,卻又歹念叢生「好想搞新的東西玩她喔」、「人餓到一個程度求生本能會求饒」。

法官指曾女偷懶僅給女童吃麵龜充飢,又故意讓女童挨餓,以致女童受虐1個月就掉了2公斤,只剩16公斤,此外,曾女傳訊給許男稱「我叫她(女童)把尿舔乾淨」,還提醒許男不能再打女童耳光,並表示若真的有傷,就用安排女童到外縣市的藉口不讓許女探望,許男則提議「袋子」「裝頭灌水」,可見夫妻倆共謀凌虐。

法官指曾女和許男的犯行,造成女童承受巨大的身體痛苦與精神壓力,夫妻倆自己也有5歲的子女,卻僅因發洩與報復,就以殘忍手段對待女童,何況曾女是收費保母,對受害女童本有照顧義務,許男至少已表達悔意,曾女卻辯詞反覆、否認犯行,還企圖要許男串供,可見毫無悔意。

一審據此依共同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判曾女9年徒刑、許男8年徒刑,許女提起附帶民事求償,一審判曾女和許男應賠償共2396萬餘元。刑案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時,許男曾說:「我沒有錢談和解,但我今天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法官要他「自己要去認真思考該怎麼處理後續的事情」。

許女出庭表示,女兒狀況很差,右眼已完全失明,左眼視力不斷退化中,甚至還有失語症,僅能聽懂簡單的指令,能夠表達的字彙也只30個字,許女完全不能接受曾女2人所提賠償方案,希望法院給2人該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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