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亂丟菸蒂險成「文山之狼2.0」 性侵犯認了:住在那附近

▲▼盧姓大學講師將酒醉女子拖上車性侵(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廖姓性侵案嫌犯因DNA與13年前文山之狼犯罪現場菸蒂唾液相符遭偵辦。(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廖姓男子去年因涉及1起性侵案件遭逮,警方採集他的DNA檢體比對,赫然發現與13年前震驚社會的台北「文山之狼」有關,當時的文山之狼郭勳賢已被判刑26年5月定讞,但犯罪現場沾有廖男唾液的菸蒂一直被專案小組視為可疑共犯所留,但廖男堅稱只是剛巧當年住在附近,加上當時被害人指證過只有郭勳賢一人犯案,台北地檢署20日處分不起訴廖男,另案偵辦廖男去年所犯案件。

2009年2月才因毒品、搶奪等前科出獄的郭勳賢,在台北市景美、文山一帶隨機持刀洗劫夜歸落單女子,並逼迫海害人脫衣強制猥褻、性侵得逞,是當時台北民眾聞之色變的「文山之狼」,同8月間落網時,至少已經涉及5起類似案件,經台北地檢署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後,被判執行刑26年5月,郭一度上訴高院但之後又撤回,全案確定,最快2028年才可報假釋。

當時檢警專案小組為了追捕郭勳賢,在所有通報的犯罪現場地毯式蒐證,採集不少可疑指紋、DNA等跡證,包括在靜心小學附近所取得的1支菸蒂上殘留唾液,即使文山之狼案件落幕,相關事證仍留庫存檔,直到2021年間,廖姓男子也犯下性侵案件遭逮,警方比對DNA赫然發現當年採集到的菸蒂唾液與廖男相符。

廖男矢口否認涉及文山之狼相關案件,供稱自己當年確實救住在那附近,可能自己抽菸隨手亂丟,檢察官考量當時被害人指證歷歷,犯案的只有郭勳賢1人,因此已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廖男所涉文山之狼案,但廖男2021年犯下的妨害性自主案件仍在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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