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普考僑務行政類科 外國文增列選試越南印尼文

▲▼越南,河內,觀光,人力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越南河內觀光人力車。(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12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12條及第4條附表四」,未來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僑務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外國文(選試科目)」將增列選試「越南文」及「印尼文」,並且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僑委會以越南、印尼為我國在東南亞等國,僑務工作推動的重點區域,為培養派駐地區專業僑務駐外人員,以及強化當地僑務工作的推動、提升涉外工作的量能,非常需要以考試進用,並且培養兼備當地語言專長與僑務專業能力的駐外專才。

考試院說明,為應業務需要及駐處人才專業考量,本次將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僑務行政類科專業科目「外國文(選試科目)」增列「越南文」及「印尼文」,修正為「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越南文、印尼文)(選試科目)」,並且將從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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