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被控棄癌妻A保險247萬 女業務出庭暴哭:不要問,我會想死

▲▼病床,醫院,生病,垂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被岳父母控告,涉嫌在分居後盜領癌妻的身障補助以及保險年金。(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張姓男子被岳父母控告,在妻子罹患特殊疾病後沒幾年,就把病妻留給岳父母照顧,自己搬出獨居,卻仍涉嫌拿妻子的郵局提款卡,持續盜領政府發放給妻子的殘障補助津貼、以及人壽險期滿養老金,如今張妻病逝,岳父母控告張男A走247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無證據證明張有冒名竄改保險合約,僅依侵占津貼13萬元罪嫌起訴張男。

張姓男子的妻子在2002年間罹患代謝性腦病變及臼齒後鱗狀細胞癌,逐漸失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人24小時照護,原本張男和妻子一起住在娘家,還特地去郵局幫張妻開戶,用來領取政府發放的身心殘障補貼每月4000元,到了2012年底,張男因故搬家,自己在外面獨居。

2020年9月,岳母覺得女兒狀況實在不行了,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由岳母擔任監護人,但女兒仍在同年底不幸過世,岳父母這才發現,張男過去幾年持續到郵局提醒政府輔助津貼外,還涉嫌2008年偽造妻子的簽名,把人壽險的生存年金匯款帳戶,也變更成這個郵局帳戶,總計張男涉嫌侵吞247萬餘元。

檢察官為調查保險契約變更問題,傳喚承辦的黃姓女業務員作證,黃女堅稱當時有獲得被保險人,也就是張男妻子當面同意,要把張男也列為壽險受益人,也能打電話詢問張男的岳母沒有異議,但被問到張妻為何會做這些變更時,黃女突然情緒激動落淚表示,「不要問了,不記得,再問我會想死。」

檢察官考量保險單上的簽名雖然變更,但與原本的張妻字跡相仿,且當時張妻並未被宣告受監護,雖然無法自理生活,但無證據顯示她沒辦法自己簽名,因此認為張男偽造文書、侵占保險金部分罪嫌不足,但張男多年來都沒有照顧病妻,卻連續4年領取政府提供病妻基本生活所需津貼,累計13萬6千元,則依侵占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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