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寶媽勾搭公司維修商 LINE大聊性事!他慘淪ATM還要賠人夫40萬

渣男,戀人,接吻,約會,男女,戀愛,偷吃,出軌(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三寶媽戀上公司維修廠商,以未婚身分與林姓男子談戀愛更開口要錢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1名3寶媽在公司認識林姓維修廠商,並向他謊稱只有男友,更主動要求交往,交往後更多次開口表示缺錢花用,林男為討歡心多次給她錢花用,但沒想到,竟從其他員工口中得知「女友」竟是已婚身分,令他傷心不已,但更崩潰的是黃姓人夫知情後,也向林姓小王求償100萬。士林地院依2人多此討論彼此性事過程等訊息,判林男須賠40萬。

人夫主張,他與妻子小晶(化名)結婚10年,育有3名小孩,但林男明知小晶是人妻,竟從2020年7月至同年11月,利用LINE親密對談互通款曲,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因此向小王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林姓小王提出抗辯表示,自己是小晶任職公司的維修廠商,因此結識,而小晶也強調自己僅有男友,不僅如此,小晶還屢次向他抱怨自己男友,並主動希望可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因此他才誤以為小晶無婚姻關係,展開追求。交往過程中,小晶也向他表示「我缺錢花用」他為了討小晶歡心,只好給她錢花。

以為2人是天作之合,但沒想到卻從小晶公司其他同事口中得知,小晶已經已婚且有小孩,他不敢置信向小晶求證後,小晶坦承結婚生子事實,但小晶卻無辜表示她已經向丈夫提出離婚,且希望能繼續交往,他因為憐憫小晶處境,也同意協助幫她辦理離婚,且繼續提供經濟救助。林男向法官強調,2人僅是朋友間互相傾訴,並就性事開玩笑,並未真的發生性行為。

法官勘驗人夫提出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晶與林男互稱「老公」、「老婆」,並不斷以「想你」、「愛你」傾吐相思之情,且多次討論彼此間性事過程、歡愉感受及期待心情等交往中男女之間的親密對話,故不採信林男僅是開玩笑說詞。

法院認林男破壞人夫與小晶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配偶權,導致人夫精神痛苦,依雙方地位經濟等狀況,認人夫請求賠償100萬,核屬過高,應酌減至40萬元較為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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