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神在台提告力保子女監護權 律師點破「慢了一步」可能全盤皆輸

▲王力宏被爆為躲前妻,換掉了手機號碼。(圖/翻攝李靚蕾、王力宏Instagram)

▲李靚蕾(左)在台灣提告力保子女監護權,企圖反制王力宏從美國法院取得的有利裁定。(圖/翻攝李靚蕾、王力宏Instagram)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蕾神」李靚蕾今透過律師發聲,表示已向台北地院提出「相關聲請」,據悉,可能是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被視為企圖反制美國法院做出有利王力宏探視子女的裁定,不過律師梁維珊提醒,雙方正在美國打離婚官司,若內容涵蓋子女監護權及扶養方式,台灣法院通常會依法停止審理李靚蕾所提同類訴訟,李靚蕾還可能被美國法官認定藐視法庭,全盤皆輸。

梁維珊強調,李靚蕾在這起婚變事件中,是受傷最深、最需要被保護的一方,所以「蕾神之槌」最初獲得一面倒的同情,也讓王力宏多年經營的優質形象完全粉碎,但今年(2022年)初李靚蕾爆料王力宏帶黑衣人回家企圖強行探視子女,之後查明所謂黑衣人並非李靚蕾形容的幫派份子,而是雙方熟人,輿論風向就有轉變。

李靚蕾今天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批王力宏違反雙方約定,李靚蕾更指稱美國紐約法院「毫無調查」就做出變動探視方案的暫時裁決,因此除繼續向紐約法院提出答辯,也已在上月(1月)29日,向台北地院提出「相關聲請」,以守護孩子們的最佳利益。

梁維珊分析,這代表紐約法院對於探視子女方式,做出對王力宏有利的裁定,有可能是准許王力宏帶子女赴美,所以李靚蕾在台灣提起訴訟企圖反制,若真如外傳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也就是子女監護權行使方式,梁維珊認為,李靚蕾或許想藉由在台提告,聲請法院對探視子女方式做有利於己的暫時處分,但可能徒勞無功。

梁維珊指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2之2條規定,若針對已在外國法院起訴的同一事件,在台灣另行起訴,而沒有外國法院判決可能妨害我國公序良俗,或當事人不能親自或委任律師到外國法院應訴等例外情形,我國法院通常會裁定停止審理當事人另行起訴的訴訟。

也就是說,李靚蕾目前所提訴訟,已經慢了一步。梁維珊說,從今天網路流傳雙方在紐約法院進行中的訴訟資料來看,紐約法院審理範圍涵蓋雙方離婚、子女監護權與夫妻財產分配,且紐約法院受理在先,我國法院就受到第182之2條限制,一旦王力宏主張應停止審理李靚蕾在台灣所提同類訴訟,法官也認為確屬同一事件另行起訴,就必須裁准,以免兩地判決出現歧異。

梁維珊建議李靚蕾最好審慎選擇訴訟策略,在美國訴訟的優勢是贍養費與子女扶養費,會比台灣法院判得多很多,反之,台灣法院對於子女監護權行使,會傾向判給實際照顧者,但不可能兩邊好處都拿。

梁維珊指出,最壞情形是,美國法官認為李靚蕾惡意阻擋王力宏探視小孩,有藐視美國法庭舉動,雖不一定判李靚蕾坐牢或罰錢,但極可能判王力宏全部勝訴,屆時王力宏持美國法院判決聲請我國法院准許執行,我國法院不但不會審理李靚蕾提起的訴訟,還會准許王力宏執行,李靚蕾只能交出子女,落得全盤皆輸,更違反子女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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