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畢業假冒牙醫賺800多萬被沒收 上訴逆轉拿回500多萬

▲▼牙醫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牙醫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僅有國中學歷的柳姓男子,在2018到2020年間假冒牙醫,為病人裝假牙、治療牙齒,事後被發現沒有醫師執照遭起訴,一審被判緩刑4年、查扣856多萬執行業務所得,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柳男取得犯罪所得過程與一般傳統財產犯罪諸如竊盜、詐欺、恐嚇取財等不勞而獲的情況不同,全部查扣不符比例原則,改判只需查扣1/3的285萬,等於柳男可拿回約570萬元。

判決指出,柳姓男子沒有牙醫師執照,但他從2018年12月起,在屏東某處開設牙醫診所,每週只營業5天,每天晚上7點到9點才接病患,為他們進行製作假牙、安裝假牙、牙齒矯正、治療蛀牙、填補蛀牙、修磨牙齒、開立藥物及塗抹口腔藥物等醫療業務,生意不惡,也沒有民眾發現他根本沒執照,直到2020年5月才被檢舉無照行醫被查獲,事後被依違反醫師法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柳男涉犯醫師法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事證明確,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並沒收柳男執行業務1年半以來的所得856萬多元。

柳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發現柳男假冒牙醫一年多來已有許多病患接受診療,可見他執行醫療業務已獲病患信賴,認為他取得犯罪所得過程,與一般傳統財產犯罪諸如竊盜、詐欺、恐嚇取財等犯罪是不勞而獲的情況有相當程度不同。

法官考量刑法沒收相關規定的比例原則,認為將856萬的所得全數沒收有過苛之虞,且被告已經55歲,僅有國中學歷謀生不易,還有84歲母親要照顧,妻子無業,家庭每月支出至少5萬元等狀況,最後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只需沒收856萬犯罪所得的1/3,也就是285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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