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正在進行式」性愛照到推特!23歲男加碼分享摸鳥 要被罰2萬

▲▼手機充電,充電線,手機。(圖/pixabay)

▲阿宏將性愛照片分享到網路,被判處罰金2萬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幾個月前將自己的裸照、性行為當下的性愛照片上傳到網路,讓不特定網友可以觀看,而其照片正巧被正在執行網路巡邏的員警看見,其也因此被依法查辦。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對他處以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

判決指出,23歲的阿宏今年7、8月間分別將自己裸露生殖器官的照片、由另一男性與其進行性行為、阿宏替自己手淫的照片,於自家住處透過網路上傳到社交網站推特上面,讓不特定網友得以觀看上開性愛照片、裸露照片,而這些照片被於網路巡邏的員警發現後,也依法將阿宏查辦。阿宏被捕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又有查證照片5張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嫌堪以認定。

法官認為,阿宏將自身性愛照片上傳到網路上的行徑,已經讓上開猥褻物品流傳於社會大眾,足以助長淫風、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且阿宏在上傳幾組猥褻照片時,也未設定任何密碼,以限制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瀏覽,此舉已涉犯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照片罪。法官審酌,阿宏犯案後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兼衡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生活狀況、智視程度、前科素行等一切情狀後,依法處以罰金,並諭知易服勞役折算標準。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以網際網路方法供人觀覽猥褻照片罪,判處阿宏處罰金新台幣2萬元,如易服勞役,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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