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土地2億價差疑入私人口袋 康和證「總裁」與忠僕同遭約談

▲康和證券歷任董事長合照。右到左,葉公亮前董事長,鄭國華創辦人,鄭世華前董事長,鄭大宇董事長,周康記前董事長。(圖/記者陳心怡攝)

▲康和證券「總裁」鄭國華(右2),與董事長兒子鄭大宇(左2)因涉及《證交法》非常規交易遭約談。(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上櫃公司康和證券(6016)日前遭檢舉,疑有鉅額資產遭掏空,檢調初步清查發現,董事長鄭大宇的父親鄭國華,雖沒有掛職銜,但實際身分是康和集團「總裁」,他涉嫌從2006年到2008年間,利用台北萬芳段、中山段土地買賣機會,用長年跟隨的司機當人頭,居間賺取差價,導致康和證券損失達2億多元,檢調2日發動搜索約談,追查鉅款是否流入私人口袋。

康和證券先前傳出叔姪大戰,鄭大宇在叔叔鄭世華的挑戰下保住董事長寶座,至於鄭大宇的父親鄭國華,從未在經營權爭奪戰中現身,據了解,這是因為鄭國華其實在集團沒有任何董事或經理人身分,僅以集團「總裁」的身分,在集團大樓內擁有專屬辦公室,並配有私人司機。

據了解,檢調單位在2021年初接獲檢舉,鄭國華和擔任康和證券董事長的兒子鄭大宇,疑似利用親友、員工當人頭,規避關係人交易限制,進行多次土地買賣,造成康和證券16億元損失。

▲▼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專訪。(圖/記者周宸亘攝)

▲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圖/資料照)

專案小組收案後分析追查,懷疑全案是由鄭國華主導,在他個人經營的康和建設整合萬芳土地開發案失利後,找林姓司機和公司員工當人頭,以指定價格在法院拍賣程序中,買回萬芳土地,然後再將其中前景較好的住三土地,以高價賣回給康和集團旗下的華和公司,其中價差超過1億元。

此外,華和公司名下另外擁有的台北市中山北路土地,原本已經找好買家出售,鄭國華又疑似利用相同手法,反向操作,找司機當人頭先以低價向華和買地,再轉手賣給原訂買家,中間價差又達數千萬元。

台北地檢署懷疑,這2批土地買賣涉及關係人交易,卻都沒有在財報中揭露,總計價差逾2億元,又疑似都流入私人口袋,損害康和證券的利益,涉嫌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因此在2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4路搜索包括鄭國華「總裁」辦公室等14個地點,並約談鄭國華以及鄭大宇、林姓司機等人頭在內9名被告。

針對檢調偵辦行動,康和證券下午回應說明如下:
有關今日(12/2)檢調單位至公司調查,所有作業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並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相信司法公正,目前調查程序對於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切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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