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偷吃還高調曬恩愛,丈夫氣炸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人妻小花(化名)因網路交友而遭丈夫趕出家門,沒想到她卻直接搬進男網友阿傑(化名),甚至還在臉書上大方放閃,氣得丈夫怒對2人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
小花丈夫指控,小花今年2月10日前數月透過網路認識阿傑,自此後就疏於照料家庭,更於2月10日當天9時許突然離家後便再也沒有回家。直到有人告知,小花在臉書上與阿傑放閃,貼出許多親密生活照片、影片,讓他濾光罩頂,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
對此,小花反駁,2月10日當天她就有告知丈夫要去找朋友,但當她回家後,卻遭到丈夫拒於門外,她索性直接住進阿傑家中,但2人迄今並未有男女朋友的情誼。
另外,丈夫未經阿傑同意就擷取她臉書照片,以侵犯了阿傑的隱私權,況且,丈夫早就說要離婚,但至今仍不肯簽字,但又拒絕讓她回家拿個人物品,也沒有負擔扶養小孩及家庭的費用,還積欠款項,導致她負債且信用不佳,她才因此跟阿傑在一起,但2人僅像一般朋友般同住一起而已。
不過,法官勘驗小花及阿傑的臉書發現,2人在照片中身體緊靠相摟,還臉貼臉,小花甚至還有張貼文章陳述對阿傑的愛意,就2人的互動,不像是一般單純有人同居的情形,明顯侵害了小花丈夫的配偶權,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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