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電子新貴婚前10天成袋屍 交往8年未婚妻犯案:我是情報員

死者的屍體在桃園楊梅被人發現,警方圍起封鎖線採證。(東森新聞提供)

▲死者的屍體在桃園楊梅被人發現,警方圍起封鎖線採證。

圖文/鏡週刊

2000年10月27日傍晚,桃園楊梅一處池塘邊,被人發現一個藍白相間的大型帆布袋,獲報到場處理的員警回憶:「我們把袋子勾上來,一打開就看到一個男性頭顱,他的身體蜷曲,遭繩索、鐵絲綑綁,喉嚨被劃了一刀。」

警方認出死者身上穿的是附近一間電子公司的制服,確定死者是該公司一名C姓副理,死者的雙親、哥哥,與預定10天後結婚、已懷孕3個月的未婚妻A女都來了,她一看到屍體便驚叫痛哭。

A女向警方表示,未婚夫曾說公司計畫擴廠,他負責發包一些工程,懷疑因此遭綁架撕票。

▼死者C男與A女交往8年,論及婚嫁,不料最後命喪對方手中。

死者C男(圖)與A女交往8年,論及婚嫁,不料最後命喪對方手中。(翻攝畫面)

當年的專案小組成員、現任桃園市刑警大隊偵查員洪俊德說:「我們請A女一同前往死者的公司進行調查,我先仔細檢視C男座位上的桌曆,但一無所獲,接著搜索其他地方,不久,A女突然在C男的座位區大喊,說看到字條。」洪俊德起了疑竇,心想:「奇怪,我剛剛找了那麼久,怎麼都沒看到字條?加上後面發生的一些狀況,讓我開始覺得A女有問題。」」

▼警方帶A女回現場模擬,確認有無共犯。

警方帶A女(左)回現場模擬,確認有無共犯。(翻攝畫面)

後來,專案小組請A女提供死者的手機門號以調閱通聯紀錄,卻發現該門號仍有人使用,將使用該門號的男子帶回時,A女竟直接指認說:「他就是凶手!」但男子拿出使用多年的電話費帳單為證,其他賭徒也證稱,他都在賭場,有不在場證明。

洪俊德說:「我們質問A女,為什麼會搞錯交往8年的男友門號?結果她突然說肚子不舒服,當場暈倒。」洪俊德越想越不對,決定調查A女,竟發現她的名字是假的,A女反嗆:「我是情報員,你們當然查不到!」

▼凶手A女使用假名被識破後,還向警方謊稱自己是情報員。

凶手A女使用假名被識破後,還向警方謊稱自己是情報員。(翻攝畫面)

警方深入調查後,確認A女本名,還發現她不僅早已結婚,還有個2歲的兒子。A女才承認C男是她殺的。

原來A女與C男在1992年認識交往,並在1997年與現任老公結婚,隔年產下一子。期間,A女騙C男出國深造,還說自己被吸收成為情報員,須使用假名,C男也欣然同意。

但C男家中不斷催婚,A女想在已婚身分曝光前分手,所以在案發前一天買好犯案工具,在他昏迷後加以綑綁,C男漸漸甦醒後,A女拿刀架住他逼分手不成,一刀就從C男頸部劃下,接著將他裝入帆布袋,丟到後車廂載往棄屍。

▼洪俊德表示,A女謊話連篇,就連懷孕都是假的。

洪俊德(圖)表示,A女謊話連篇,就連懷孕都是假的。(資料照片)

更誇張的是,這並非A女第一次計畫殺人,案發前一年,C男載A女回苗栗老家見父母時,A女竟找4個不良少年,製造假車禍逼C男下車,再以磚塊、鋁棒毆打C男,並將其丟到山谷中,所幸被人發現送醫,動了2次腦部手術,才逃過死劫。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A女數度哭倒法庭,辯稱不是有意殺害死者,死者家屬則請法官「一命抵一命」。最終,法院依殺人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要她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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