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愛忍不住動手了!某政務官胞弟強吻女童 判10月聲請再審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某政務官胞弟唐姓男子,於2018年9月間在淡水某宮廟多次親吻陌生女童,直到遭旁人制止才收手,事後稱「看女童太可愛,一時忍不住」,檢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法院一審判1年6月徒刑,二審判10月,判決經最高院駁回上訴確定;唐男聲請再審,高院3日開庭訊問約10分鐘就結束,唐男與父親離去時不願受訪,本案將擇期裁定。

▲唐鳳弟唐宗浩與父親8/3高院出庭。(圖/記者羅志華攝)

▲某政務官胞弟唐姓男子,因強吻女童判刑10月確定後聲請再審,8/3日與父親低調出庭、不願受訪。(圖/記者羅志華攝)

唐男於2018年9月19日晚間,帶兒子到淡水某宮廟遊玩,遇上一位少婦帶2歲及4歲的女兒,竟趁對方照顧2歲妹妹不注意時,對4歲女童又親又抱,短短4分鐘內便強吻4次;女童父親事後調閱監視器提告,在臉書不悅表示,「有位男性帶著小孩來玩耍,居然莫名其妙靠近我女兒」,唐男道歉稱行動前未徵得家長同意,「是我的疏失與不禮貌」。

法院一審判唐男1年6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為,唐男患有躁鬱症,犯案前因更換藥物影響病情,案發時輕躁症發作、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顯著降低,另考量他犯後即向女童父母道歉,也實際賠償達成和解、取得對方諒解,改輕判10月徒刑,最高院於5月28日駁回唐男上訴,全案確定。

唐男於判決確定後聲請再審,3日在父親與律師陪同下出席,庭訊僅約10分鐘就結束,父子倆低調不願受訪,高院將擇期裁定是否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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