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錢式執法!夫妻車上喝水錄影自保...罰6千變3萬 警方說話了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江姓民眾駕駛小客車行經北投中央北路四段、大度路口與妻子均未戴口罩,員警上前攔查,2人違規事實明確,當場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江姓民眾無奈向媒體投訴,當他拿手機錄影自保時,員警竟將罰單金額改為各1萬5000元,讓他直呼根本是「搶錢式的執法」。對此,北投分局也還原當天狀況。

▲▼北投男車上喝水遭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北投夫妻因口渴在車上雙雙將口罩拿下喝水遭開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由於江姓民眾向媒體投訴,他與妻子8日下午逛完好市多感到口渴,返回車上立刻脫下口罩喝水,卻被員警各開單3000元罰款,當他拿手機錄影自保時,員警竟將罰單金額改為各1萬5000元,讓他直呼根本是「搶錢式的執法」。

▼江姓民眾向媒體投訴,他與妻罰單各從3000元改為15000元,但在裁罰單上根本無法手寫金額。(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口罩開單。(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ETtoday新聞雲》致電詢問關渡所所長,並還原當天情形。他表示,江姓民眾與妻子在車上喝水,不是將口罩拉一半喝水,而是將口罩拿掉喝水,處理員警攔查向他說明違規事實,且罰鍰3000元至1萬5千元。所長強調,最後裁罰結果,仍需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認定,並非像江姓民眾向媒體投訴說的因拿手機錄影自保罰單卻被各改1萬5罰單。

由於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出,外出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且公告從今年5月26日起,不須勸導、逕予舉發,針對開車是否戴口罩議題,依照規定自行開車者,若是2人以上同車,就應佩戴口罩,若為獨自駕車,在密閉空間,不影響、不接觸他人,可以不用戴口罩。

最後警方呼籲市民朋友,疫情期間應確實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以維護自身及其他市民朋友的健康,另本分局也要求同仁執勤時要秉持同理心、義正辭婉,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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