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春技術學院停招!高教工會籲改「公益董事」防退場漏洞

▲▼    和春技術學院 。(圖/翻攝google map)

▲和春技術學院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多年,教育部發函要求自110學年度起全部停招。(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決議將命和春技術學院停止全部招生,並可能在一年後即停辦,引起各界關注。高教工會呼籲,保障師生權益與校產公共性,教育部應改派公益董事重組董事會,並得官派代理校長,杜絕任何漏洞存在。

教育部表示,和春技術學院於民國104年起被列入專輔學校,至今多年,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後,於今年2月22日發文命該校110學年度全部停招。教育部表示,會要求和春技術學院於近期提報停招計畫,須保障現有688名學生受教權益,或提供轉學輔導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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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高教工會說明,和春學院歷來已有諸多披露,然而,自問題公開迄今,教育部遲無實際作為。教育部對和春「專案輔導」6年,並未改正和春辦學不力的狀況,也未更替違法重重、由羅氏家族把持的董事和執行長等職務。期間多位和春教師同樣遭校方以訴訟逼迫噤聲,或遭學校惡意逼退改聘更為弱勢之專案教師填補,侵害師生權益。

高教工會表示,如今和春被迫即將面臨退場,政府卻還是要讓這群辦學有問題的家族高層毋須退位,而是任其自行來「保障學生受教權」、「妥善安置師生」、「處理學校剩餘資產」,教育部豈非是找鬼拿藥單?

工會呼籲,教育部既然命令和春全部停招,就不該再任由和春原有高層恣意處理師生權益。應當以和春長期種種辦學不力、無法正常達成辦學目的的事實為依據,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解除和春既有全體董事,改派公益董事,以確保師生權益和校產公共性。

工會強調,政府對於和春學院,及其他現正受命令停招或主動停招但還未停辦之私立學校(例如:稻江、台觀、蘭陽),基於保障師生權益與校產公共性,應當及時依私立學校法向法院聲請解除該校全體董事、改派公益董事重組董事會,並得官派代理校長。若要立法,則也應規範尚未停招或已停招但還未停辦之私立學校,只要停止全部招生,即應全部改派公益董事,杜絕任何漏洞存在。否則,不但一間間的私校師生權益在惡質高層辦學下被犧牲,如今學校走入退場,又是循師生受害、董座謀求改辦利益之不正義模式。對此,高教工會與學界師生夥伴,必將繼續監督與抗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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