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的7-11龍泉門市,31日晚間20點15分發生一起色狼偷拍女子案件,被害女子事後透過臉書社團發文警告,表示一名身穿墨綠色polo衫、黑色鞋子、戴眼鏡,身高約173公分、身材瘦長男子把手機貼在腿上,相當於被害女子裙底高度偷拍,被害女立刻上前質問「先生你為什麼要偷拍我?」,對方立刻逃走,被害女追到旁邊發現偷拍狼跑進龍泉市場,因為傳統市場光線昏暗,就止步並報警處理。

▲陳姓男子偷拍穿牛仔短裙女子,犯案過程全被超商監視器錄下。(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陳姓男子犯案過程全被超商監視器錄下。(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轄區大安警方獲報後,經協調被害人到警所報案製作筆錄,調閱監視器追溯歹徒動線,1日中午循線在和平東路住處逮捕涉嫌偷拍的陳姓男子(26歲),他落網後辯稱,僅因好奇加上女被害人面貌姣好,一時衝動才會偷拍,但表示已把偷拍影像刪除。警方將他手機送數位鑑定,希望能還原偷拍影象,並依觸犯妨害秘密罪嫌將他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其他新聞】
►快訊/刑事局指紋專家驚爆持毒!網約「糖果炮炮趴」當場被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