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妻24年獨力養大2子女 保全爸「一天只吃一餐」遭丟包8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張姓男子24年前喪偶,之後便獨自一人拉拔一對兒女長大,但孩子們大學畢業後離家工作,一走就是8年,期間雙方未曾見面,他因為長期罹患糖尿病、高血壓,有時一天甚至只吃一餐,生活困頓,這才決定提告向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為,張男的子女一年薪資所得介於38萬至83萬之間,顯然有能力扶養父親,最終判兩人應每月各自給付1萬837元的扶養費。

▲▼    貧窮         。(圖/pixabay)

▲張男與子女已有8年未曾見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張男在判決書中主張,結婚後與邱姓妻子育有兩名子女,無奈妻子在1997年間離世,留下當時才就讀小學一年級、三年級的孩子,他靠做粗工、保全等工作養家,好不容易將孩子們栽培至大學畢業,沒想到他們離家工作之後,親子間竟然長達8年沒有見過一面。

年夜飯,團圓菜,團圓飯,做菜,晚餐。(圖/資料照)

▲張男窮到沒錢正常吃三餐。(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張男表示,現在他年事已高,無法工作,而且長期飽受糖尿病、高血壓、腳麻痺等病症之苦,因為生活陷入困頓,有時一天只能吃一餐,還欠下好幾個月的房租,原先領取的3731元社會補助也被取消,實在沒有辦法了,才決定提告要求子女給付扶養費。

而張男的子女經過法院合法通知,皆未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意見。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查證,發現長子近2年的薪資所得為62萬至83萬元,長女則為38萬元,兩人皆有能力扶養父親,最終裁定他們每個月應各自給付1萬837元的扶養費較為適當,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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