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趴引擎蓋求「復合砲」 她油門一踩想離開...換來三年徒刑

▲桃園市陳姓男子今年2月邀女同事買宵夜至其住處,後來卻藉故指侵、口交與性侵得逞挨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遼寧一名女子拒絕「復合砲」,卻意外導致前男友死亡。(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遼寧省葫蘆島一名顏姓男子去年10月約前女友外出,並試圖打「復合砲」,由於前女友不願意,便駕車離開現場。沒想到,顏姓男子突然衝上引擎蓋並拍打玻璃,嚇得前女友急踩煞車,反而導致顏姓男子摔落在地,最終傷重不治。案件近日二審宣判,前女友因過失致人死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瀟湘晨報》報導,前女友岳姓女子與死者顏姓男子兩人原是情侶關係,但感情並不和睦,2019年10月3日20時左右,顏姓男子開車到興城找岳姓女子,兩人便一起坐車回葫蘆島。

岳姓女子在法庭上供稱,兩人當時已經分手,但顏姓男子想要跟她復合,在車上時還一直想要兩人發生性關係,她則不斷拒絕,由於氣氛緊張,便打開車門打算下車離開現場,不過卻被拉回車上。

▲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張姓已婚女子外遇同居,去年2月間,張女謝姓丈夫發現張女與潘男共乘一車,趴在引擎蓋要求返家,潘男唆使蔡姓友人飆車害謝男摔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岳姓女子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她表示,這樣的情況一共出現兩次,第二次時,她索性直接坐到駕駛座,並將車門反鎖,打算開車離開現場。沒想到,前男友突然爬到引擎蓋上,用力拍打前玻璃,嚇得她緊急煞車,卻導致前男友滾落地面,頭部遭到撞擊。

判決指出,前男友顏姓男子被送到醫院後,經過兩天搶救,仍因傷重不治,岳姓女子事後主動到案說明,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

報導提到,岳姓女子一審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3條之規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6年。不過,死者家屬後來撤回民事告訴,並表示對岳姓女子諒解,於二審時請求法院減輕刑責,法院最終予以採納,改判岳姓女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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