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級老鴇找4辣妹...藏身彰化租屋!一次只賺100元 下場慘曝

▲旅館,房間,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花容留4名女在租屋處內,為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彰化報導

一名女子「阿花」(化名)提供租屋處,容留4名女子在該處,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自己則從中收取費用,而事件曝光之後,阿花對於犯行也坦承不諱。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她5月徒刑。

判決指出,年紀已經69歲的阿花,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之犯意,在自己位於彰化縣某處的租屋處,容留4名小姐在該屋的房內,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猥褻行為,而性交易之費用為400元,每次阿花都會從中抽取100元傭金。

詭異的營業方式,引起警方懷疑,遂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並當場查獲4名小姐,與3名正要從事性交易之男客,且於現場扣得2個保險套、現金100元。對此,阿花被逮捕後,坦承犯行,且又有小姐及男客證詞、現場照片足以佐證,其罪嫌堪以認定。

對此,法官認為,阿花年事已高,先前就已經因為妨害風化案件,被判緩刑2年,未料她在緩刑期滿後,仍舊不知警惕,重操舊業,圖不法利益,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其犯案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態度良好,在考量其經濟狀況、家庭背景等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猥褻罪,判處她5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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