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N號房又1嫌判決出爐! 散佈上萬不雅片「量刑加重」僅獲判7年

▲桃園市徐姓男師涉嫌對女學生4年間多達27次性侵,徐師遭學校調查,女學生自責跳海尋短,桃園地院依27個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徐姓男子16年10月。(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南韓N號房事件主嫌之一的全某,在聊天室中分享連結,導致上萬則性剝削影片外流。(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張寧倢/綜合報導

南韓轟動一時的「N號房」性剝削犯罪事件,在低調進行審判後,水源地方法院16日宣布針對主嫌之一的38歲全某處以7年有期徒刑之判決。網路ID化名「watchman」的全某作為N號房的通路角色,在Telegram聊天室中分享了其他聊天室的連結網址,涉及1萬支非法影片與超過100件未成年淫穢檔案。

根據《朝鮮日報》報導,水原地方法院刑事9單獨庭法官朴敏(音)16日表示,被告人全某涉嫌透過傳送連結,共享N號房中超過1萬支性犯罪影片與100件以上的兒童、青少年淫穢檔案,導致大量性剝削產物被廣泛流傳的重大危害,予以判處7年有期徒刑、120小時性暴力治療進修、10年內個資公開與告知,以及10年內不得於未成年相關機構或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

朴敏補充,全某為了躲避調查機關追蹤,將網站伺服器架設於海外,有收取橫幅廣告費用、接受贊助等謀利行為,還上傳文章講述如何應對當局查緝的方法,嘲弄公權力,甚至在過去也曾因散步女性裸露身體的照片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但獲緩刑3年。然而,全某在緩刑期間並未自我反省,反而犯下更加嚴重的罪行,「從被告的態度來看,對於犯行是否有深刻悔悟,我相當懷疑。」

報導指出,全某原本可以獲得比7年更短的刑期,但因檢方3月原本求處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被輿論批評刑責太輕,於是重新申請法庭辯論,經過擴大調查後,追加了以營利為目的的性犯罪事實,在上月19日舉行終審時將求刑量度提高3倍,向法院求處10年6個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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