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性侵女伴賠50萬換緩刑 他遭逼簽250萬本票+再吐50萬現金

▲因案在北監執行中的孫姓男子於2016年與蕭姓女子交往期間,涉嫌偷拍兩人性行為影片,蕭女欲分手卻遭孫男恐嚇上傳性愛影片給家人為由要脅復合,蕭女憤而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邱男酒後性侵女伴,事後為了求和解,卻本票簽不完。(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男女相約喝酒,酒後女子卻遭性侵,男子賠50萬求和解,換到法院判緩刑。沒想到受害女子哥哥的朋友吳男等人得知此事,認為有利可圖,竟假藉劉家人的名義,陸續逼邱男簽下16張本票共250萬元,還拿出50萬現金求和,事情曝光後,還派人去堵劉男逼他作偽證,惡行惡狀被檢警依恐嚇取財等罪究辦。

檢方指出,一名邱姓男子於107年期間,和劉姓女子相約喝酒聊天,喝完酒後劉女擔心他酒後開車會有危險,於是要求邱男保證不會對她亂來,在得到邱的承諾後,劉女將邱男留下來過夜,但隔天一早,卻發現兩人光溜溜躺在床上,邱才坦承一時沒控制住情慾,對劉女性侵得逞。事後劉女提告性侵,邱男為了換取減刑,拿了50萬元求和解,法官也輕判他徒刑2年、緩刑4年。

沒想到在法院審理期間,劉女哥哥的吳姓友人得知此事,竟認為有利可圖,在沒有獲得劉家人授權的情況下,私下約出邱男,由於人數眾多以脅迫方式,逼邱簽下4張50萬本票,合計共200萬元。

吳拿到本票後,又前往邱男住家找父母談判,邱男見對方人多勢眾,迫於無奈又簽下10張4萬元、2張5萬元的本票,還拿出50萬元現金求和;事後邱男向警方報案後,警方陸續逮捕吳等10多人,並依恐嚇取財罪送辦。

吳男等人被司法究辦時,為了順利脫身,竟派張姓男子等多名男子到劉女哥哥工作的地方堵人,並包圍住他,要他做偽證,但最後仍被檢警查出實情,將張男等人再依強制罪、偽證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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