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硬上女網友!結果「一次就中」突變爸...母領光勞保金火速救援

▲桃園市14歲少女指控繼父去年趁她睡覺時性侵得逞,且有多次猥褻情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郭男性侵女網友,結果一次就中。(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從事服裝批發的郭姓男子前年約女網友碰面,宣稱有批發商品可供看貨,隨後將其騙回家不戴套性侵得逞,結果女方竟因此懷孕了。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郭4年2月徒刑,郭母因擔心兒子入獄,提前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湊足200萬元賠償女方,打動女方同意和解。

郭男2018年9月7日淩晨1時許,通過交友軟體結識女方,並於當晚8時約碰面,更露骨示意,「如果彼此有喜歡有感覺的話,我會想馬上在一起,會想發生關係,這很正常吧?」女方立刻表明沒辦法接受這麼快就發生關係,「我們還是在這上面聊天當朋友就好」、「你想要的我沒辦法接受耶」。

▲▼晚餐,聚會,約會,吃,叉子,西餐,餐廳。(圖/翻攝自pixabay)

▲女方答應赴約用餐。(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對此,郭男連忙保證,「一定尊重妳」、「放100個心吧」。女方隨後答應赴約用餐,但情慾沖腦的郭男以檢視商品為藉口,8日淩晨0時許開車把女方騙回自己住處,隨後趁機將其壓制在床,不顧女方明確拒絕之意,強行性侵得逞。

女方逃離後覺得羞愧,打算保密努力淡忘,不料9月26日竟發現懷孕,旋即報警處理,並於人工流產後,提供引產後之胚胎供警與郭男之唾液進行比對,鑑定結果認定郭男為該胚胎之親生父親。

郭男一開始辯稱絕無強迫,雙方是兩情相悅,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2月徒刑。郭男上訴認罪,透過修復式司法程式向女方道歉溝通,郭母更為兒子提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132萬元,加上跟親友借貸湊足200萬元,賠償女方乞求原諒。

原本拒絕和解的女方最後被郭男母子誠意打動,同意緩刑給其自新機會。高院認為郭男性侵造成女方懷孕、被迫墮胎,使女方身體與健康所受侵害不言可喻,但郭男設法籌錢、盡力彌補過錯,確有情堪憫恕之處,因此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須接受法治教育5場次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若沒履行附帶條件,將可撤銷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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