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急診醫護納新冠肺炎津貼獎勵對象 醫每日1萬、護每班1萬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病患照護仰賴一線醫護人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公布修正新冠肺炎醫療照護津貼與獎勵要點,把急診部門醫事人員納入獎勵、津貼範圍;另也新增依收治患者人數、住院天數、疾病嚴重程度給予額外獎勵。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石崇良。(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表示,行政院通過追加預算,也奉指揮官指示之下,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並於今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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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正重點之一為擴大急診醫護同仁獎勵,石崇良表示,全國200家急救責任醫院的第一線急診同仁,自農曆年前疫情初始,即提高警戒,紛紛設立發燒篩檢站,執行病人分流,並隨著疫情升溫,扮演社區防疫、採檢的重要角色。

一、新增醫院急診部門負壓隔離病室或單人病室之第一線執行照護疑似或確診個案之專責醫事人員,適用津貼範圍,醫師每人每日一萬元、護理人員每人每班一萬元。(醫師每日可申請二人,如採日夜輪班,每班可申請一人)

二、急救責任醫院防疫獎勵:重度級且評鑑為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者,每月120萬元;重度級且評鑑為區域及地區醫院者,每月90萬元; 中度級,每月60萬元; 一般級,每月30萬元。獎勵費用應全數分配予急診部門之相關工作人員,包含急診醫護人員、醫事放射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救護人員及清潔人員等,並追溯自109年1月起算。

三、收治確診個案獎勵:依個案數、病情嚴重度及住院天數,給予額外獎勵;每收治一名罹患明顯肺炎住院患者,給予每人每日3,000元,使用呼吸器患者則給予每人每日1萬元之獎勵費,且應全數分配予第一線及共同照護之醫事人員。

四、設有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之醫療機構,且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檢驗機構者,為提供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檢驗所購置之相關儀器設備,予以每家醫院最高500萬元獎勵。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共納入九大獎勵項目,相關申請作業須知及細節將於下週公布並通知各醫院,原則上,1至3月份之獎勵費用,請各醫院於5月31日前造冊並檢送領據至衛福部申請,隨到隨辦儘快撥付; 4至6月份之獎勵費用,則於7月10日前造冊申請。至於團體績效獎勵及基層院所之獎勵方式,將持續研議並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後,儘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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