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3台車占車位!他氣到在馬路上「公布個資」嗆臉皮厚 遭判刑2月

▲▼新北警108年清理報廢車佔位,約清出了1萬7千個停車位。(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何姓男子因不滿高姓男子長期以車占據車位,氣憤致柏油路上公布高男個資,遭判刑2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徐愷昕/苗栗報導

何姓男子因不滿高姓男子將3台車停放在兩社區間的空地占車位,氣憤至該巷道柏油路面上寫下高男姓名、車號、職業等個資,甚至還嗆聲他「臉皮跟腳底一樣厚」。高男發現後憤怒告上法院,苗栗地院審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何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何男因不滿高男長期以自家車輛在社區間空地占車位,導致附近住戶、商家的客人不能停車,他忍無可忍下2019年6月2日下午4點多帶著油漆,直接在該處柏油路上公布高男姓名、職業、車牌號碼等個資,甚至開嗆高男「臉皮跟腳底一樣厚」等話。高男見到後覺得自己顏面盡失、名譽受損,個人隱私也遭洩漏,怒至法院向何男提告。

法院審理時,何男坦承有在柏油路上寫下上述內容,但否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時還激動控訴,「高男長期以3車占停車位,過去還有1部小發財車,導致社區住戶及商家無法停車」,認為他行為實在很不應該。

法官認為,個資法範圍廣泛,包含姓名、生日、特徵、婚姻、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等,甚至基因也都算在其中,何男公布內容確實得以讓人辨識出高男身分,可能造成高男個資遭人非法利用,雖雙方至今仍未達成和解,但考量何男犯後坦承客觀犯行,案發後也已將路面清除,審結判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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